保罗在依靠律法的犹太教和依靠权势的罗马帝国面前都能说「我不以福音为耻」


罗马书因信称义的需要

出处:好消息TV    主讲人:黄老师

 

今天黄老师要继续和大家分享罗马书。我们读的罗马书一章1-17,黄老师特别在这第六课中提出「恩赐」及因信称义的「神的义」关系。保罗要去罗马的目的,是希望分赐些恩赐给信徒,使他们信心坚固。福音既是神的大能,就不是我们能做的。所以保罗求神赐他平坦的道路去罗马,也求神为福音开门。我们一起来听听黄老师怎么说

视频

附上音频补充

以下文字非视频内容,仅做粗略分享:

我们简要按着视频的重点来做分述;首先提到「属灵的恩赐」就以下经文而言:

【罗一11】因为我切切地想见你们,要把些属灵的恩赐分给你们,使你们可以坚固;

保罗说「切切地想见你们」,有强烈的负担要去罗马,不是因为罗马教会在信心上不够好(罗一8),而是因为当时罗马教会的弟兄姊妹还在律法和恩典的问题上挣扎,保罗迫切地想去「坚固」他们,澄清福音的真理。「恩赐」可解释为「赋予的恩惠」,「恩赐」原文是单数型态,表示是「某恩赐」,但保罗没明确说是何恩赐,可能是他还不知道他们需要何恩赐。或者表达保罗去所能带给罗马教会的福份跟好处。

 

【罗五15-16】只是过犯不如恩赐,若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何况神的恩典,与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岂不更加倍地临到众人吗?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赐,原来审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赐乃是由许多过犯而称义。

在行为之约中,亚当是全人类共同的元首和立约代表,既代表全人类接受行为之约中永生的应许,也代表全人类接受行为之约顺服的条件(创二17)。这约是神借着亚当与他所有的后裔所立的,整本圣经都提到,人要得到永生就必须遵守上帝的律法(利十八5;太十九17;罗十5),这个应许和要求首先来自上帝与亚当所立之约。

亚当所作的是过犯,带给众人的是死;耶稣基督所作的是恩赐,带给众人的是生命。因此,耶稣基督所作的远比亚当所作的强。「恩赐乃是由许多过犯而称义」(罗五16),指恩赐使许多人从他们的过犯中被释放出来,不再被定罪,反而蒙恩得称为义。上帝的恩典和因耶稣基督的恩典而有的恩赐(礼物), 比过犯的权势更大,而且要充充满满的临到许多人。所以上帝的恩赐(耶稣)和过犯(亚当)是不同的;这就是恩赐比过犯强:审判是因一个过犯就定罪,恩赐是从有许许多多过犯的情况下称义。

 

接着到 因信称义的「神的义」就以下经文而言:

罗马教会的信徒不是没有听过「福音」,而是在福音的真理上还不够清楚,以致在律法和恩典的问题上遇到一些搅扰。所以保罗很迫切地要去罗马,澄清福音的真理。

 

【罗一16-17】「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至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

保罗传福音最大的阻力来自犹太教和那些还没脱离律法的犹太信徒,他们攻击他破坏律法,是可耻的。但保罗在依靠律法的犹太教和依靠权势的罗马帝国面前都能说「我不以福音为耻」,不怕被人轻看,因为他认识福音荣耀的内容:「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不需要加上律法,也不需要传福音者的能力,因为「神的大能」足以成就救赎的恩典。

福音的内容、方法和结果都显明了「神的义」,福音的内容是「神的义」,福音的方法是「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五21),福音的结果是使基督成为我们的义(林前一30)。希伯来文化中的「义」不是做对事,而是在法庭上站对地位,「义」就是「在对的一方」,「恶」就是「在错的一方」。神自己是公义的,凡与神的关系上「在对的一方」的人,就是义人。因此,福音所显明的「神的义」有两层意思:

1、虽然世人都犯了罪,但如果因着信与神建立了对的关系,就可以成为「在对的一方」的义人,不被定罪;

2、福音是神的儿子做成代赎、罪人因信称义,神在方法上没有落入不义。

 

另黄老师在视频中以希腊文「神的义」做出不同的解释,如图示:

「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罗一17)是凭信心入门,又以信心为道路,以信心为巅峰,始终都是借着信。人以信心接受救恩、与神恢复正常关系,又在信心里接受神的生命,然后以信心接受十字架的对付,在信心里接受基督为我们里面的丰满,以致成为神荣耀的儿子(罗五2,罗八30)。

 

【罗三5-6】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我们的不义若显出神的义来,我们可以怎么说呢?神降怒,是祂不义吗?断乎不是!若是这样,神怎能审判世界呢?

「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罗三5)意思是「我就照着一般人的想法讲的」。保罗又假设有另一个反对意见,按着现代人的说法是:「如果人的不信反倒显出神的信实,人的不义反倒显明了神的义,那么,人的罪既然使神得到益处,为什么神还降怒施行报应呢?这样岂不是不义吗?公义是神不可或缺的属性,如果祂不报应罪恶,怎么能审判世界呢?」

所以,保罗在《以弗所书》2章8-9节中指出:“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然而,“信与福音”两者之间也是无法分割的,但福音是首要的,它在我们里面闪耀着信心的火花。当一个人听见福音并被它征服时那便是信,只有当人遇见了福音,信才会产生功效。

 

保罗让我们知道,人的行为本身在称义这件事上是毫无功劳的,因为人凭着自己的力量不可能完全地遵守神的律法,只有在律法中看到自己的软弱和亏欠,连亚伯拉罕也不例外。《罗马书》是神在整部圣经关于福音真理的启示中最核心的内容,其重要性可想而知;它论述了人类自古以来,不能靠自身的力量获取神的救恩。神的恩典,藉着耶稣基督十字架的救赎,永远是我们得称义的基石。以马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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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03/21 每日灵修|罗马书-因信称义的需要” 有 1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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