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完全是神自己的启示,并非某些属灵领袖才有特殊的权威。我们作为一个神的仆人使女,要谦卑、谨慎自守,否则就会到处去找寻别人给我们的认同。


加拉太书(3)~耶路撒冷行

 

出处:好消息    主讲人:王老师

《加拉太书》共六章,第一章讲加拉太教会的问题,指出什么是真福音。保罗讲述了他从前极力反对这福音真道,但是现在却摆上自己的生命来传神的福音、传他曾反对的福音。从前他极力逼迫残害神的教会,但当他从神领受后,他愿意致力服事神的教会,这样的180度的转变,唯有神的大能,见证了神的恩典与福音。继续视频《加拉太书》二章1-10节,一起来继续听听王老师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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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音频补充

 

以下文字非视频内容,仅做粗略分享:

加拉太教会在加拉太的南部,保罗辛苦建立教会的根基,但当犹太教的基督徒来到,就影响加拉太教会。我们都需要为耶稣作见证、与人分享耶稣在我们生命中所行的奇妙事。福音不单单从启示而来,福音也是从生命的见证而来。「我是奉启示上去的」(加二2),保罗对福音的领受是从基督而来的,不是从人而来。保罗本是非常优越的犹太教徒,甚至因此而逼迫那些跟随耶稣的人。但当保罗在大马色的路上与耶稣相遇,保罗遇到很大的冲击。这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在复活里向保罗荣耀显现,对保罗祖先的遗传和对整个犹太教,以及保罗对神的认识,对称义的看法,都令保罗有十分深切的反省。我们继续一起来看《加拉太书》二章1-10节的经文:

 

加拉太书 二章1-10

1.过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并带着提多同去。

2.我是奉启示上去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传的福音,对弟兄们陈说;却是背地里对那有名望之人说的,惟恐我现在,或是从前,徒然奔跑。

3.但与我同去的提多,虽是希利尼人,也没有勉强他受割礼;

4.因为有偷着引进来的假弟兄,私下窥探我们在基督耶稣里的自由,要叫我们作奴仆。

5.我们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没有容让顺服他们,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们中间。

6.至于那些有名望的,不论他是何等人,都与我无干。神不以外貌取人。那些有名望的,并没有加增我什么,

7.反倒看见了主托我传福音给那未受割礼的人,正如托彼得传福音给那受割礼的人。

8.(那感动彼得、叫他为受割礼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动我,叫我为外邦人作使徒;)

9.又知道所赐给我的恩典,那称为教会柱石的雅各、矶法、约翰,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礼,叫我们往外邦人那里去,他们往受割礼的人那里去。

10.只是愿意我们记念穷人;这也是我本来热心去行的。

 

保罗提过他蒙召之前和之后的生命中,对耶路撒冷教会并无所赖。保罗大约是在公元 35 年归信基督的,所以这里提到的「十四年」(加二1)可能是指他成为基督徒的年数。「提多」(加二1)是保罗带领信主的希腊人(多一4)。提多等于是判例,他虽然曾经被耶路撒冷教会施以压力,希望他受割礼,但在保罗一行人的坚持下,教会领袖们也接受提多可以不受割礼当基督徒。这样提多就成为一个例子,证明外邦人不必先变成犹太人也可以当基督徒。保罗继而叙述他第二次访问耶路撒冷的情形,说明跟随过耶稣的使徒也认同保罗的福音。以下我们概略做两段分述:

 

一. 耶路撒冷之行 (加二1-5)

保罗在加拉太书一章18-19节提到,耶稣在大马士革路上向他显现之后过了三年,他曾去过一次耶路撒冷。现在保罗叙述的是十四年以后,他第二次到耶路撒冷去。与保罗一同去耶路撒冷的,不但有巴拿巴(根据徒四36-37和徒十一22,保罗深受耶路撒冷领袖的敬重),还有提多(外邦信徒)。提多是外邦人,但保罗没有「勉强他受割礼」(加二3)。耶路撒冷教会也没有要求提多受割礼,然而有一群人认为信主的必须受割礼,因而在旁私下窥探。从另一角度而言,领袖跟人相处务要谨慎。因为我们每一句话,每一个行动,都会成为我们的立场。从这些说话、行为,人会对我们的立场加以延伸和批判。

这些「偷着引进来的假弟兄」(加二4),指一批混入教会的假信徒,他们不怀好意地试探保罗和巴拿巴,想让外邦信徒脱离「在基督耶稣里的自由」(加二4),成为律法条文的「奴仆」(加二4),就如使徒行传十五章1节记载的他们的主张「若不按摩西的规条受割礼,不能得救」。保罗和巴拿巴决不妥协,因为如果提多被强迫受割礼,就等于否定因信称义,承认一个人在信心之外,还需要加上别的才能得救,这就动摇了福音的基本真理,保罗只因「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们中间」(加二5)。

 

二. 耶路撒冷教会领袖们的分工(加二6-10)

保罗未曾盼着别人扶助自己做个伟大的基督徒,因为他知道,这终究取决于自己和耶稣的个人关系。「不论他是何等人,都与我无干」(加二6),是保罗声明福音是神给他的启示,并不是来自其他有名望的领袖。保罗的事奉对象主要是外邦人,彼得的事奉对象则主要是犹太人。这些区别并不是绝对的,他们二人都事奉不同的人群。「也感动我,叫我为外邦人作使徒;」(加二8),指出感动彼得为受割礼之人作使徒和保罗为外邦人作使徒的都是出自同一位神。事奉神的人既不要和别人攀比,也不能要求大家都做同样的工作。重要的不是方法、也不是传统,而是基督的福音。

保罗要为福音而战,不是为个人的面子和尊严,是因为神把福音托付了他,他要为福音而坚持。「看见了主托我传福音」(加二7),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承认保罗所宣讲的福音;「又知道所赐给我的恩典」(加二9),知道是主翻转了保罗的生命。这件事反而让保罗在耶路撒冷教会受到尊重,他不亢不卑,所以他们与他行相交之礼,互相尊重,「叫我们往外邦人那里去,他们往受割礼的人那里去。」(加二9)做传福音的分工。表明雅各,彼得和约翰都承认保罗所传的福音信息和使徒职分,并且同意在福音事工上的分工。「只是愿意我们纪念穷人」(加二10),并不是指对一般穷人的施舍,而是希望外邦教会帮助,当时犹太地因着克劳第年间的大饥荒(徒十一28),有许多长期陷于穷困的犹太信徒。而这也是保罗「本来热心去行的」(加二10),见证了外邦信徒和犹太信徒在耶稣基督里的合一。

 

加拉太假师傅可能故意推崇耶路撒冷的领袖、贬低保罗,所以保罗指出,「神不以外貌取人」(加二6),福音完全是神自己的启示,并非只有某些属灵领袖才有特殊的权威。我们作为一个神的仆人使女,要谦卑、谨慎自守,否则就会到处去找寻别人给我们的认同。我们作牧养的,为了遮盖下面所陪伴的人,我们的信仰越纯正,同为肢体的人得到的牧养就越纯正。为了他们的缘故,我们要攻克己身,修正自己不对的地方,要坚持真理。愿我们都成为福音的仆人!阿们!我们明天继续,以马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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