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神完全的愛會表現在順服上,這是一個成熟的基督徒,這種順服和愛使我們確信我們是在耶穌裡面的,約翰也將我們的順服和我們對神的愛聯繫起來。


約翰書信約翰一書(五)

 出處:好消息TV 主講人:劉老師

先前在《約翰壹書》一章,使徒約翰講到神就是光,是真光,我們相信神、與神相交就會行在光中。又提到,真光照耀的生命會守誡命、不犯罪。神的兒女已經蒙真光照耀,當我們按照神的話語去行,當我們順服聖靈的帶領,我們就可以不犯罪。但是有時我們會軟弱,順從肉體了,我們還是可能犯罪。而且,真光照耀的人會開始行主的道、遵守主的誡命。接著影片經文範圍是《約翰壹書》二章3-6節,我們一起先來聽聽劉老師怎麼說

視頻

附上音頻補充

 

以下文字非完全視頻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我們怎麼能肯定自己是屬於基督呢?只要我們照基督的吩咐去做,並過祂要我們過的生活,我們就是屬於基督的;也就是要照神的命令: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要愛人如己(參太廿二37-40) 。真正的基督信仰必然引發愛心的行為,因此約翰說我們的行為方式可以引證我們是屬於基督的。我們先來看《約翰壹書》二章3-6節經文:

 

約翰壹書 二章  3-6

3.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

4.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

5.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

6.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

 

我們在天上有一位仁慈的中保基督耶穌。我們受神的揀選要透過歸信來恢復與神的相交。然而這些事並非叫已經歸信的人對神的誡命粗心大意。神在我們歸信的時候改變我們的心,把祂的律法寫在我們的心裡。耶穌在約翰福音裡,離開前也曾對門徒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約十四23) 所以,弟兄姊妹,我們要守愛的誡命。我們略作以下分述:

 

在信仰的路上,我們是跟隨自己,還是跟隨神?是跟隨神,還是跟隨世界的價值觀?我們一生都在做決定,但當我們面對決定時,要思考這問題:「我們若遵守祂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祂。」(約壹二3) 一般來說,我們「若認識他,就遵守他的誡命」,但這裡剛好相反,遵守了才知道是從神來的。就如《約翰福音》七章17節所記「人若立志遵著祂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我們不是曉得這教訓出於神,才遵行祂的旨意,而是遵行了,才知道是從神來的。例如聖經說我們要愛人,不要恨人。當我們願意去愛,才會知道這是從神來的。事實,大部分神的話都是這樣,我們遵行了才知道有神的帶領。

「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約壹二4),這是個確實的真理,人若沒有活出順服的生活,免強只是服事經驗和聖經知識,這樣與神相交的聲稱可能會受到極大的考驗。不論在家庭或職場在做決定時,我們是否能夠言行一致?我們若說認識神,卻沒有遵行祂的道,言行不一致時,這樣是有問題的。所以我們做決定時,必須常常思想基督耶穌如何作決定。若有人罵我們,可以思想若換了是基督耶穌,祂會如何回應呢?這會成為我們決策力及執行力的標準。

「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約壹二5),約翰也將我們的順服和我們對神的愛連結起來。對神完全的愛會表現在順服上,這是一個成熟的基督徒,這種順服和愛使我們確信我們是在耶穌裡面的,也就見證“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約壹二5)。當我們住在耶穌裡面時,就該「照主所行的行」(約壹二6),活出順服和愛的生活。若我們想照主所行的去行,我們首先要住在他裡面。

 

「照主所行的去行」(約壹二6),神呼召我們,不是要我們效法耶穌在水面上行走,而是要我們效法祂每天與父神同行的榜樣。我們不能純粹重複基督耶穌的生活,因為基督耶穌所做的事,大部分都是基於祂的身分-「神的兒子」而做的。耶穌生命中的屬靈力量顯然源自於一個忠心、規律和有節制的相交和順服的生活。 。今天「照主所行的去行」就是順服祂的教訓,完全順服神,並以愛心服事人。阿們!我們明天繼續,以馬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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