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用金錢去事奉神,不要支取神來事奉金錢,要把金錢用在神要用的地方。


路加福音弱勢的福音.路加的見證(十九)

出處:好消息TV 主講人:康老師

 

我們繼續進入新約聖經的第三卷福音書《路加福音》,康老師運用路加福音的分享裡面,以「弱勢的福音」來探討「路加的見證」,共三十集視頻。康老師繼續「要計算跟從的代價」為分享原則。 《路加福音》第十四章30節開始,主耶穌從法利賽人的家裡出來,眾人可能以為神的國快要顯出來,所以「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路十四25),跟隨祂一同前往耶路撒冷。我們一起來聽聽康老師怎麼說

視頻074

附上音頻補充

以下文字非完全視頻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先前提到作門徒的代價(路十四25-35),主耶穌三次強調「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十四26、27、33),只是要儆醒他們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將來要付出怎樣的代價。我們一起先來看經文:

 

路加福音第十四章 28-35

28.你們哪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

29.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說:

30.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

31.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豈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嗎?

32.若是不能,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

33.這樣,你們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34.鹽本是好的;鹽若失了味,可用什麼叫他再咸呢?

35.或用在田裡,或堆在糞裡,都不合式,只好丟在外面。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耶穌用「蓋一座樓」的比喻,是要告訴人們要清楚跟隨主耶穌的代價,屬地的建造需要代價,屬靈的建造也需要代價。這個代價就是捨棄屬世的“萬事”,跟隨主。耶穌用「別的王打仗」(路十四31)的比喻是告訴人們要明白抵擋、拒絕耶穌的代價。這個代價就是滅亡。猶太拉比常用「鹽」(路十四34)來比喻智慧(西四6),「失了味」(路十四34)原文又被譯為「成了愚拙」(羅一22)、「變成愚拙」(林前一20)。主耶穌很可能用的是同時有這兩個意思的亞蘭語「tapel」。 「鹽若失了味」(路十四34)象徵門徒若沒有十字架的智慧,就不再具備門徒的特徵,也不是真正跟隨主的門徒,全無價值、只能受人踐踏。

重要的教導之後,主耶穌用「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路十四35),表示會有很多人對路十四25-35節的話聽不進去,但十字架的道理是至關重要的。主耶穌從來都不會降低標準、吸引人跟隨祂,反而要所有要跟隨祂的人慎重思考、計算代價。被聖靈呼召的人,一定會聽;而徒有其表的信徒,只是在跟隨心中的偶像,只不過是「失了味」的鹽,毫無意義。形式上是耶穌的門徒並沒有意義,不過是有如「失了味的鹽」而已,有沒有真實的內涵(鹽分)才是更重要的。

 

接著來看路加福音第十五章,背景是眾稅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穌要聽他講道。法利賽人和文士,在私下議論耶穌。對這兩群人耶穌說了三個比喻。牧羊人尋羊的比喻,婦人找錢的比喻,還有最出名的浪子回頭的比喻。我們先來看經文:

 

路加福音第十五章

1.眾稅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穌,要聽他講道。

2.法利賽人和文士私下議論說:這個人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吃飯。

3.耶穌就用比喻說:

4.你們中間誰有一百隻羊失去一隻,不把這九十九隻撇在曠野、去找那失去的羊,直到找著呢?

5.找著了,就歡歡喜喜的扛在肩上,回到家裡,

6.就請朋友鄰舍來,對他們說:我失去的羊已經找著了,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

7.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較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

8.或是一個婦人有十塊錢,若失落一塊,豈不點上燈,打掃屋子,細細的找,直到找著嗎?

9.找著了,就請朋友鄰舍來,對他們說:我失落的那塊錢已經找著了,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

10.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神的使者面前也是這樣為他歡喜。

11.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

12.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

13.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裡任意放蕩,浪費資財。

14.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飢荒,就窮苦起來。

15.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裡去放豬。

16.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

17.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僱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裡餓死嗎?

18.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

19.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僱工吧!

20.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裡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

21.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

22.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

23.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

24.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

25.那時,大兒子正在田裡。他回來,離家不遠,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

26.便叫過一個僕人來,問是什麼事。

27.僕人說:你兄弟來了;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的回來,把肥牛犢宰了。

28.大兒子卻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就出來勸他。

29.他對父親說: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

30.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

31.父親對他說: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

32.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

 

路加福音第十五章耶穌說了三個比喻,在比喻裡面的三個人,牧羊人、婦人、父親,都是丟了自己愛的東西。但找到了。最終是歡喜。並且歡喜的理由是因為一個罪人悔改了。這三個人可以說代表天父的態度,是非常認真,非常積極的。丟東西找不回來不罷休的態度。這也代表天父對罪人的愛。我們也以此分為三段:

 

1.首先是尋回失羊的喜樂 (路十五3-7)

一個人有一百隻羊,但當他發現丟失了一隻,就撇下其餘的九十九隻,直至找到那一隻為止,就很歡喜地請朋友慶祝,並說:「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較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路十五7) 然而法利賽人稱為義人,看見罪人悔改卻不感到歡喜,仍舊批評。

 

2.接著尋回失錢的喜樂 (路十五8-10)

耶穌就講失錢的比喻,比例比前一個更大,是十比一,所以理當更歡喜,然而法利賽人仍不歡喜,因此耶穌就說出第三個比喻。

 

3.浪子回頭的喜樂 (路十五11-32)

這是一比一的比喻,並且小兒子要預先分了家產,等同咒詛爸爸死亡,然後就離家,在外面與妓女花盡所有,是一個失去的兒子。然而後來他悔改了,回來找他的父親,父親的回應是「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路十五20) 父親一直在找尋、等候兒子,所以當看見他就動了慈心,與他親嘴,並吩咐僕人為他更衣,大家一起歡喜慶祝。然而大兒子,即法利賽人,他們知道了卻生氣,並且埋怨父親(路十五29-30)。

 

這是大兒子對父親的響應,他並不能與父親一同歡喜快樂,而是不斷抱怨。耶穌暗示法利賽人就是大兒子,然而法利賽人卻無法與神和眾人一同喜樂,所以耶穌說:「兒阿!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路十五31-32)

失而復得,我們理當歡喜快樂,然而法利賽人卻選擇沉默,仍不歡喜快樂。結果所有的稅吏和罪人都能作主的門徒,在天國的筵席中坐席,卻沒有法利賽人、文士、律法師能進入其中。這給我們一個提醒,今天能夠進入天國的,不是那些自以為有能力、有財富、有權力的人,而是那些心靈貧窮,願意對耶穌的信息作出悔改和響應,知道自己需要神的人,可惜的是有很多人都不能進入神的國。

 

這些稅吏和罪人是失而復得的,並且都是猶太人,是他們的兄弟,所以當他們願意悔改,父神就為他們歡喜。然而法利賽人卻只在意律法的條例,他們並沒有體會父神的心,也沒有體會律法的真正目的和意義。神賜下律法是要讓人得救,所以罪人得救理當歡喜。耶穌在最後的比喻點明法利賽人生氣的原因,但也是為了讓他們迴轉,但聖經沒有記載這些法利賽人的反應,所以這就像是留給我們的。我們是否無法接納一些人?甚至不能接受他們得救?其實每個人都需要救恩,所以我們都不要排斥別人,卻要為任何人得救歡喜。阿們!

 

我們繼續看路加福音第十六章,本章可以按照耶穌的兩個比喻,分成兩個段落。按視頻經文進度先看第一則比喻是不義的管家,事奉瑪門,雖然行事聰明但對主人不忠心,失去管家的特權。我們來看第十六章1-18節的經文:

 

路加福音第十六章 1-18

1.耶穌又對門徒說:有一個財主的管家,別人向他主人告他浪費主人的財物。

2.主人叫他來,對他說:我聽見你這事怎麼樣呢?把你所經管的交代明白,因你不能再作我的管家。

3.那管家心裡說:主人辭我,不用我再作管家,我將來做什麼?鋤地呢?無力;討飯呢?怕羞。

4.我知道怎麼行,好叫人在我不作管家之後,接我到他們家裡去。

5.於是把欠他主人債的,一個一個的叫了來,問頭一個說:你欠我主人多少?

6.他說:一百簍(每簍約五十斤)油。管家說:拿你的帳,快坐下,寫五十。

7.又問一個說:你欠多少?他說:一百石麥子。管家說:拿你的帳,寫八十。

8.主人就誇獎這不義的管家做事聰明。因為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較比光明之子更加聰明。

9.我又告訴你們,要藉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裡去。

10.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

11.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誰還把那真實的錢財託付你們呢?

12.倘若你們在別人的東西上不忠心,誰還把你們自己的東西給你們呢?

13.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

14.法利賽人是貪愛錢財的,他們聽見這一切話,就嗤笑耶穌。

15.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在人面前自稱為義的,你們的心,神卻知道;因為人所尊貴的,是神看為可憎惡的。

16.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從此神國的福音傳開了,人人努力要進去。

17.天地廢去較比律法的一點一畫落空還容易。

18.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姦淫。

 

耶穌在本章的論述,法利賽人也在場,耶穌教導門徒的話,也是要讓法利賽人知道的。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只能選擇事奉神,或是事奉瑪門。此決定將影響我們的品格和生活的抉擇。第一則比喻我們以此分為二段分享:

1.教導門徒要作忠心服事神的好管家(路十六1-13)

2.責備法利賽人,自稱為義(路十六14-18)

 

今天我們所擁有的都是神的,將來我們都要向神交賬,神讓我們暫時託管金錢,如果我們不忠心,不善用金錢,將來我們離世或耶穌再來,神又怎會把真實屬於我們的交給我們呢?所以現在我們就要好好地運用神給我們的,將來神就把永屬我們的給我們。現在的金錢只是一個測試,但願我們都能合格。要用金錢去事奉神,不要支取神來事奉金錢,要把金錢用在神要用的地方。我們明天繼續,以馬內利

 


收藏(0)
請登入加入書籤關閉

還沒有帳戶?登記


探索更多來自 微牧之歌 的內容

訂閱以將最新貼文發送到您的電子郵件。

關於“01/04 每日灵修|路加福音-弱势的福音.路加的见证(十九)”的一個想法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简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