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福音的好處、為了天國的拓展,尊主為大。


路加福音弱勢的福音.路加的見證(廿二)

出處:好消息TV 主講人: 康老師

 

今天繼續《路加福音》的見證,康老師運用「十個痲瘋病人」開始,經文進度是路加福音第十七章15-37節做分享。 「十個痲瘋病人」(參路十七12)的記載是路加福音獨有的;十個人之中有一個撒瑪利亞人回來歸榮耀給神並感謝耶穌。由於此處離耶路撒冷有點距離,所以撒瑪利亞人是沒去找耶路撒冷的祭司就回來找耶穌。我們一起來聽聽康老師怎麼說

 

視頻

附上音頻補充

以下文字非視頻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先前提到「他們去的時候就潔淨了」(參路十七14),可譯為「他們正去的時候就潔淨了」,意思是在半路上就得了醫治。唯一回來感謝耶穌的是撒瑪利亞人,這個外族人雖然沒有去耶路撒冷聖殿敬拜上帝,卻俯伏在耶穌的腳前感謝祂,此時耶穌取代了聖殿的地位,成為人與上帝之間的橋樑。我們一起先來看經文:

                                                                                          

路加福音第十七章 15-37

15.內中有一個見自己已經好了,就回來大聲歸榮耀與神,

16.又俯伏在耶穌腳前感謝他;這人是撒瑪利亞人。

17.耶穌說:潔淨了的不是十個人嗎?那九個在哪裡呢?

18.除了這外族人,再沒有別人回來歸榮耀與神嗎?

19.就對那人說:起來,走吧!你的信救了你了。

20.法利賽人問:神的國幾時來到?耶穌回答說:神的國來到不是眼所能見的。

21.人也不得說:看哪,在這裡!看哪,在那裡!因為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裡(心裡:或作中間)。

22.他又對門徒說:日子將到,你們巴不得看見人子的一個日子,卻不得看見。

23.人將要對你們說:看哪,在那裡!看哪,在這裡!你們不要出去,也不要跟隨他們!

24.因為人子在他降臨的日子,好像閃電從天這邊一閃直照到天那邊。

25.只是他必須先受許多苦,又被這世代棄絕。

26.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的日子也要怎樣。

27.那時候的人又吃又喝,又娶又嫁,到挪亞進方舟的那日,洪水就來,把他們全都滅了。

28.又好像羅得的日子;人又吃又喝,又買又賣,又耕種又蓋造。

29.到羅得出所多瑪的那日,就有火與硫磺從天上降下來,把他們全都滅了。

30.人子顯現的日子也要這樣。

31.當那日,人在房上,器具在屋裡,不要下來拿;人在田裡,也不要回家。

32.你們要回想羅得的妻子。

33.凡想要保全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喪掉生命的,必救活生命。

34.我對你們說,當那一夜,兩個人在一個床上,要取去一個,撇下一個。

35.兩個女人一同推磨;要取去一個,撇下一個。 (有古卷在此有:

36.兩個人在田裡,要取去一個,撇下一個。 )

37.門徒說:主啊,在哪裡有這事呢?耶穌說:屍首在哪裡,鷹也必聚在那裡。

 

路加福音第十七章11-19節記載了耶穌醫好了十個痲瘋病人,在這裡我們看到這十個人都相信有神,也都相信主耶穌的能力,但這種信心只能叫人的身體得醫治。只有承認主耶穌是基督,才是使人靈魂得救的信心。今天,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若只是相信有神、相信有神蹟、相信耶穌是道德榜樣,並不能進入神的國度;但若相信耶穌是為我們而生的「救主、主基督」,「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祂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羅十10)。

 

接著是耶穌講到神的國,教導我們「要活在神國的實際裡面」(路十七20-37)。法利賽人問耶穌「神的國幾時來到?」(路十七20),含有反面諷刺的味道;意思是說“你既然自認是彌賽亞,那麼何時才能建立起神的國呢?”。就這段耶穌教導的經文概分三小段如下:

1.神的國就在人的心裡(路十七20-21)

因為「神的國」就是接受神權柄的地方,並不是法利賽人所認為的政治國度。因此,「神的國」首先要進入人的心裡,不是只影響個別地區,當人接受神國的權柄、讓神作王的時候,「神的國」就進入我們心裡、改變我們的生命。神的國度首先要顯明在人的心裡,然後才會有形地顯現在地上。

 

2.人子降臨的日子將突然來到(路十七22-32)

人子降臨的日子將突然來到, 當基督再來的時候,大部分世人也沒有預備好等待祂,而是像挪亞和羅得的日子,照常吃喝嫁娶、買賣建造,生活就像每天一樣。但就在一個平常的日子裡,人子將在人們不知不覺中突然顯現、施行審判。

 

3.那日的審判,端視今日如何活著(路十七33-37)

但門徒們並沒有真正明白是什麼意思,所以說:「主啊,在哪裡有這事呢?」(路十七37),在他們的心中,神的國還是屬地的、局部的。所以主耶穌再次回答:「屍首在哪裡,鷹也必聚在那裡」(路十七30)。這是古代的一句諺語(參伯卅九30),比喻哪裡有需要對付的罪,基督就會在那裡顯現。審判的日子,也是複興的日子,神帶下審判,也帶出基督的掌權。當基督再來的時候,將是刑罰和分別的日子。人類偏行己路的歷史將要結束,地上將建立全新的秩序,只有順服神權柄的事物才能存留,因為「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啟十一15)。

 

在信仰和生命的事上,凡基督徒所做所為,都當以主的心為心、以主的事為念;都當為了福音的好處、為了天國的拓展,尊主為大。接著康老師的經文進度來到路加福音第十八章,提到切求的寡婦。我們一起先來看經文:

 

路加福音第十八章 1-7

1.耶穌設一個比喻,是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

2.說:某城裡有一個官,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

3.那城裡有個寡婦,常到他那裡,說:我有一個對頭,求你給我伸冤。

4.他多日不准。後來心裡說:我雖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

5.只因這寡婦煩擾我,我就給他伸冤吧,免得他常來纏磨我!

6.主說:你們聽這不義之官所說的話。

7.神的選民晝夜呼籲他,他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嗎?

 

耶穌教導門徒「常常禱告,不可灰心」(路十八1)。當時的寡婦往往是弱勢的、孤立無助,受人欺壓,特別須要社會救濟。城裡的審判官是「不懼怕神、不尊重人」(路十八2)的,形成腳色對比。這裡講述一個寡婦的求告,她對長官沒完沒了的纏磨,終於得到響應。 「纏磨」(路十八5)一辭在原文意思是被打得面青鼻腫,如「使難過」、「拖垮」的意思。寡婦求告的特點就是知道自己求告的對象,同時她亦知道自己有一個對頭。 「對頭」(路十八3)原文意思是撒但。耶穌清楚藉這比喻告訴我們,我們要知道生命是有對頭,那麼我們就知道如何恆切的禱告。

 

求主恩膏我們的信心,讓神的國更有能力的呈現在我們當中;賜我們有屬天的眼光,使我們得見神國的臨在,更深明白主的心意,作個常常預備好的門徒。阿們!我們下次繼續。阿們!以馬內利


收藏(0)
請登入加入書籤關閉

還沒有帳戶?登記


探索更多來自 微牧之歌 的內容

訂閱以將最新貼文發送到您的電子郵件。

關於“01/07~08 每日灵修|路加福音-弱势的福音.路加的见证(廿二)”的一個想法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简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