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懸掛在十架上受苦中,仍然惦記著人的需要,說出生命的話語,賜給人永生的盼望。


路加福音弱勢的福音.路加的見證(廿九)

出處:好消息TV 主講人:康老師

 

今天我們要共同來看《路加福音》第廿三章的故事就是《逾越節被殺的神羔羊》,雖然是我們所熟知的耶穌「受難記」,我們還是先依循視頻,先從《彼得三次不認主》開始。我們一起來聽聽康老師的分享

視頻

附上音頻補充

以下文字非視頻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按著康老師的經文進度分享《路加福音》第廿二章54節開始,耶穌被抓到大祭司的住宅中,彼得遠遠跟著耶穌,坐在院子。當時是三、四月間,當地到了晚上相當涼,所以僕役們「在院子裡生了火」(路廿二55)取暖。我們先來讀經文

 

路加福音第廿二章54-71

54.他們拿住耶穌,把他帶到大祭司的宅里。彼得遠遠的跟著。

55.他們在院子裡生了火,一同坐著;彼得也坐在他們中間。

56.有一個使女看見彼得坐在火光裡,就定睛看他,說:這個人素來也是同那人一伙的。

57.彼得卻不承認,說:女子,我不認得他。

58.過了不多的時候,又有一個人看見他,說:你也是他們一黨的。彼得說:你這個人!我不是。

59.約過了一小時,又有一個人極力的說:他實在是同那人一伙的,因為他也是加利利人。

60.彼得說:你這個人!我不曉得你說的是什麼!正說話之間,雞就叫了。

61.主轉過身來看彼得。彼得便想起主對他所說的話:今日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

62.他就出去痛哭。

63.看守耶穌的人戲弄他,打他,

64.又蒙著他的眼,問他說:你是先知,告訴我們打你的是誰?

65.他們還用許多別的話辱罵他。

66.天一亮,民間的眾長老連祭司長帶文士都聚會,把耶穌帶到他們的公會裡,

67.說:你若是基督,就告訴我們。耶穌說:我若告訴你們,你們也不信;

68.我若問你們,你們也不回答。

69.從今以後,人子要坐在神權能的右邊。

70.他們都說:這樣,你是神的兒子嗎?耶穌說:你們所說的是。

71.他們說:何必再用見證呢?他親口所說的,我們都親自聽見了。

 

我們粗略概分以下兩段做分享:

一、彼得三次不認主(路廿二56-62)

正如主耶穌預言的(路廿二34),彼得在幾個小時之內就三次否認主,並且一次比一次更加斬釘截鐵(路廿二57、58、60)。但是,這個艱難而羞辱的功課卻是有限度的,雞一叫,就下課了(路廿二60);「主轉過身來看彼得」(路廿二61),並沒有任何責備的話。四福音書裡只有路加記載,這時候,耶穌轉過來看著彼得,彼得便想起主對他說的話, 他就出去痛哭。

如果你看過「受難記」電影的,會發現耶穌看彼得的眼光,不是責備的眼光,也不是失望的眼光,更多是憐憫和饒恕的眼光。與耶穌的對視,讓彼得想起主的話,看見自己的虧欠。試想,我們是否試過在自己軟弱跌倒的時候,抬頭仰望我們的主?我們將會發現主的眼目原來一直在我們的身上,從主的眼目,我們會看見神的憐憫與饒恕,並且因此心生悔改,重新得力再次起來跟隨主。

 

二、耶穌在公會裡受審(路廿二63-71)

「祢是先知,告訴我們打祢的是誰」(路廿二64),這是看守們對主耶穌的諷刺。但他們這樣的無知和悖逆,正是主耶穌為他們上十字架的原因。因為,「我們從前也是無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樣私慾,和宴樂,常存惡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提三3)。耶穌說:「你們所說的是。」(路廿二70) ,英文譯本是「你們說我是I AM」。這名稱「I AM」(我是),就是舊約記載神向摩西顯現的時候說,I AM who I AM,我是自有永有的。換句話說,耶穌就是自有永有的那一位。猶太公會定耶穌的罪,並不是因為祂「是」(路廿二70)神的兒子,而是因為祂「親口所說」(路廿二71)是神的兒子。他們根本就不想證明祂究竟是不是神的兒子,只不過要找一個定罪的藉口。

黑暗籠罩著耶穌,包括彼得三次不認主、被看守耶穌的人戲弄和鞭打祂、在公會裡受審,卻罩不住耶穌心中的光;神的能力在祂裡面,使祂走過死亡並複活。往往面對最大黑暗正是神成就最大救恩的時刻,因為神的心意必定成就!

 

「他們都說:這樣,你是神的兒子嗎? 」(路廿二70),顯出這些人全部都已經安排好劇本,就等耶穌講出公會裡認為「褻瀆」的話,耶穌承認自己是上帝的兒子,眾人因此定耶穌的罪。因為,公會並無判處死刑的權柄,所以必須「把耶穌解到彼拉多面前」(路廿三1),讓他按羅馬帝國的法律判耶穌死刑。我們一起再來看經文:

 

路加福音第廿三章

1.眾人都起來,把耶穌解到彼拉多面前,

2.就告他說:我們見這人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該撒,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

3.彼拉多問耶穌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回答說:你說的是。

4.彼拉多對祭司長和眾人說:我查不出這人有什麼罪來。

5.但他們越發極力的說:他煽惑百姓,在猶太遍地傳道,從加利利起,直到這裡了。

6.彼拉多一聽見,就問:這人是加利利人嗎?

7.既曉得耶穌屬希律所管,就把他送到希律那裡去。那時希律正在耶路撒冷。

8.希律看見耶穌,就很歡喜;因為聽見過他的事,久已想要見他,並且指望看他行一件神蹟。

9.於是問他許多的話;耶穌卻一言不答。

10.祭司長和文士都站著,極力的告他。

11.希律和他的兵丁就藐視耶穌,戲弄他,給他穿上華麗衣服,把他送回彼拉多那裡去。

12.從前希律和彼拉多彼此有仇,在那一天就成了朋友。

13.彼拉多傳齊了祭司長和官府並百姓,

14.就對他們說:你們解這人到我這裡,說他是誘惑百姓的。看哪,我也曾將你們告他的事,在你們面前審問他,並沒有查出他什麼罪來;

15.就是希律也是如此,所以把他送回來。可見他沒有做什麼該死的事。

16.故此,我要責打他,把他釋放了。 (有古卷在此有:

17.每逢這節期,巡撫必須釋放一個囚犯給他們。 )

18.眾人卻一齊喊著說:除掉這個人!釋放巴拉巴給我們!

19.這巴拉巴是因在城裡作亂殺人,下在監裡的。

20.彼拉多願意釋放耶穌,就又勸解他們。

21.無奈他們喊著說: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

22.彼拉多第三次對他們說:為什麼呢?這人做了什麼惡事呢?我並沒有查出他什麼該死的罪來。所以,我要責打他,把他釋放了。

23.他們大聲催逼彼拉多,求他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他們的聲音就得了勝。

24.彼拉多這才照他們所求的定案,

25.把他們所求的那作亂殺人、下在監裡的釋放了,把耶穌交給他們,任憑他們的意思行。

26.帶耶穌去的時候,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從鄉下來;他們就抓住他,把十字架擱在他身上,叫他背著跟隨耶穌。

27.有許多百姓跟隨耶穌,內中有好些婦女;婦女們為他號咷痛哭。

28.耶穌轉身對他們說:耶路撒冷的女子,不要為我哭,當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

29.因為日子要到,人必說:不生育的,和未曾懷胎的,未曾乳養嬰孩的,有福了!

30.那時,人要向大山說:倒在我們身上!向小山說:遮蓋我們!

31.這些事既行在有汁水的樹上,那枯乾的樹將來怎麼樣呢?

32.又有兩個犯人,和耶穌一同帶來處死。

33.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髑髏地,就在那裡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又釘了兩個犯人:一個在左邊,一個在右邊。

34.當下耶穌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兵丁就拈鬮分他的衣服。

35.百姓站在那裡觀看。官府也嗤笑他,說:他救了別人;他若是基督,神所揀選的,可以救自己吧!

36.兵丁也戲弄他,上前拿醋送給他喝,

37.說:你若是猶太人的王,可以救自己吧!

38.在耶穌以上有一個牌子(有古卷在此有:用希利尼、羅馬、希伯來的文字)寫著:這是猶太人的王。

39.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誚他,說:你不是基督嗎?可以救自己和我們吧!

40.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嗎?

41.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做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做過一件不好的事。

42.就說: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

43.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44.那時約有午正,遍地都黑暗了,直到申初,

45.日頭變黑了;殿裡的幔子從當中裂為兩半。

46.耶穌大聲喊著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說了這話,氣就斷了。

47.百夫長看見所成的事,就歸榮耀與神,說:這真是個義人!

48.聚集觀看的眾人見了這所成的事都捶著胸回去了。

49.還有一切與耶穌熟識的人,和從加利利跟著他來的婦女們,都遠遠的站著看這些事。

50.有一個人名叫約瑟,是個議士,為人善良公義;

51.眾人所謀所為,他並沒有附從。他本是猶太、亞利馬太城裡素常盼望神國的人。

52.這人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

53.就取下來,用細麻布裹好,安放在石頭鑿成的墳墓裡;那裡頭從來沒有葬過人。

54.那日是預備日,安息日也快到了。

55.那些從加利利和耶穌同來的婦女跟在後面,看見了墳墓和他的身體怎樣安放。

56.他們就回去,預備了香料香膏。他們在安息日,便遵著誡命安息了。

 

我們看了路加福音廿二章《神羔羊在逾越節的預備》,我們接著看路加福音廿三章,《逾越節被殺的神羔羊》。按路加福音的記載,我們簡略把它分為三個段落:

 

一.耶穌被審:無瑕疵、無玷污的逾越節羔羊(路廿三1-25)

前一章耶穌在猶太公會中被審問,祭司長和文士都極力證明祂是有罪的,然而卻尋不出罪來,最後就以耶穌承認是神的兒子而定祂的罪。那麼,耶穌在外邦人的審訊中又如何?

1.彼拉多的審問(路廿三1-7)

我們看見眾人對耶穌的控告,眾人其實就是被祭司、文士、法利賽人在背後操控的群眾,彼拉多審問耶穌以後,就說:「我查不出這人有甚麼罪來。」(路廿三4) 我們知道在《約翰福音》有更詳細的記載,然而路加只記錄了一條問題,這是因重點並不在問題,而是彼拉多的結論。但眾人仍然極力的控告祂,想把祂釘死,所以彼拉多就把祂交給希律。

2.希律的審問(路廿三8-12)

耶穌在希律的審判之下,一言不發,又被希律和他的兵丁戲弄,然而連希律也查不出祂的罪來,所以把祂送回彼拉多那裡。可是百姓仍然想把祂釘死,只是彼拉多想釋放祂,就說:「故此,我要責打他,把他釋放了。」(路廿三16) 但「眾人卻一齊喊著說:除掉這個人!釋放巴拉巴給我們!」(路廿三18) 眾人在此如同一股主導的力量,彼拉多雖然對祭司和文士說話,然而眾人卻在祭司的後面大聲擾嚷,所以彼拉多雖然想釋放耶穌,卻不敢拿起權柄,甚至對百姓的要求感到無奈。

3.耶穌被彼拉多判死刑(路廿三13-25)

我們看見眾人其實是被祭司長、文士、法利賽人煽動,而這些宗教權威的背後卻是被黑暗權勢所掌控。在這段聖經中,路加三次記載「我查不出這人有甚麼罪來。」(路廿三22)其實他看見耶穌在整個審訊中都是無罪的,然而祂卻被交出來定為有罪,這是因為彼拉多恐懼百姓,所以沒有拿起權柄來執法,最後就「把耶穌交給他們,任憑他們的意思行。」(路廿三25)。他的恐懼勝過他的良心,於是就把耶穌交給百姓釘死。這裡提醒我們,有時候我們也會因恐懼而做出一些錯誤的決定。倘若我們明白這個真理,我們就會有很大的成長。祭司和文士也是因懼怕耶穌奪走他們的權柄,因而決定殺害耶穌。彼拉多則因懼怕百姓暴亂,以致他失去官職,所以情願埋沒良心,也要犧牲耶穌。他為了讓大部分人感覺良好,就作出一個非常錯誤的決定,事實上有很多人都會這樣做,所以我們作決定的時候,必須以公義束腰勝過恐懼。

 

二.耶穌被釘:逾越節神羔羊的被殺(路廿三26-49)

這一段落我們從兩方面來默想,(一)這時候出現在耶穌身邊的人,(二)這時候耶穌說的話。耶穌被釘十架的時候,都有三個場景:

1.十架之路(路廿三26-31)

這段記述耶穌行上十架之路,路加繼續在強調耶穌是無罪的,並且也非每一個人都想把耶穌釘死。古利奈人西門剛從鄉下來到,他並沒有參與眾人的呼喊,根本不知道發生甚麼事,然而他就被抓來幫助耶穌背十字架,跟隨耶穌上各各他。弟兄姊妹,耶穌說若有人要作我的門徒,就要背起十字架天天跟從我,所以我們就是古利奈人西門。耶穌本來很強壯,卻因受了鞭傷,又口乾,所以很虛弱,但祂仍然極力的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因祂知道自己要走這條路。今天耶穌為了救贖這個世界,仍然背負著十字架,而我們放棄世上的一切,就像古利奈人西門被抓起來背起十字架一般,我們也不想釘死耶穌,然而我們就這樣背起十字架來跟隨祂,成為真正的門徒。

耶穌要被釘在各各他,才能救贖整個世界,但祂需要我們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祂,好讓這個救贖能夠完成。今天耶穌已經成就救贖,然而還有很多人仍未得救,所以祂需要我們,需要教會,將祂的十架擱在我們身上,跟隨祂上各各他,在我們的家庭、職場中,完成耶穌救贖的心願。

2.被釘十架(路廿三32-43)

耶穌被釘上十架,遭到兵丁和百姓的戲弄,然而耶穌卻在十架上為百姓求天父的赦免,這顯示耶穌是無罪的,罪是在釘祂的人身上。這句話除了表現耶穌是愛,更顯出耶穌是一個完全的人,有權柄求父赦免罪人。弟兄姊妹,這是一個真理,在世界的事上,常常都是有罪的人去逼迫無罪的人,而其中的冤情卻只有天父知道。很多時候,我們也有一些無法伸冤的事,但我們要說:「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廿三34) 愛他們,並接納這些事。有些事是只有在天上才能辨明的,所以我們不要為自己伸冤,只要求神赦免對方。

3.黑暗掌權(路廿三44-49)

「耶穌大聲喊著說:父阿!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說了這話,氣就斷了。」(路廿三46) 這同樣顯出耶穌是無罪的,因為罪使人與神的關係斷絕,然而耶穌與神的關係卻沒有斷絕。雖然黑暗掌權,表面上好像罪把耶穌和父神隔絕一般,然而耶穌死的時候所說的話,顯明祂與父神的關係仍存,所以祂是無罪的,只是代替我們承擔罪。當祂為我們服刑以後,祂仍然是無罪的,所以祂的靈魂仍在父神手中,路加還特別記載百夫長、聚集觀看的眾人、一切與耶穌熟悉的人,並從加利利開始跟隨耶穌的婦女,都見證耶穌是無罪的。

 

三.耶穌被葬:應驗了先知以賽亞的預言(路廿三50-56)

四卷福音書都詳細地描述了耶穌被安葬的過程,以證實祂確實是死了。埋葬耶穌的是一位公義的議士,名叫約瑟。路加記載「眾人所謀所為,他並沒有附從。」(路廿三51) 然後他就把耶穌葬在新墳裡。 「那裡頭從來沒有葬過人」(路廿三53),說明這個墳墓是新的,還沒有被使用過,所以復活的只能是主耶穌,不可能是別人。當耶穌被埋葬,一切安息了,就是一切都歸於零,重新開始。整章聖經都強調耶穌是無罪的,但祂為了我們而經歷這一切,其中有很多值得我們思想的地方,不單知道耶穌被審、被釘、被葬,更知道祂是一位無罪的人,卻為我們背負這一切。就讓我們背起耶穌基督的十字架,成就耶穌為我們所成就的,把祂的救恩帶到全地的生命中。

 

「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廿三43),這是耶穌對認罪悔改的犯人的保證。耶穌懸掛在十架上受苦中,仍然惦記著人的需要,說出生命的話語,賜給人永生的盼望。我們要像耶穌一樣,即便在自己痛苦的時候,仍然相信耶穌,仍然降服於耶穌,並且輕看自己至暫至輕的苦楚,不自憐,不喪膽,反而可以轉過身來安慰我們身邊的人,彼此激發對主耶穌的信心。因為耶穌,我們與神和好了!因為耶穌,殿裡的幔子已經裂為兩半,從此神和人不再有隔閡了!阿們!我們明天繼續,以馬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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