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要接納軟弱的人,因為我們要為主而活,要對準神,我們生活上做甚麼、不做甚麼都為主


羅馬書信徒的社會生活

出處:好消息TV 主講人:黃老師

 

先前黃老師已講述「信徒的教會生活」,繼續《羅馬書》的分享「信徒的社會生活」。基本上神還是把自己的準則啟示在這個世界之中,所以人們還是知道什麼是「美善」的事,我們也可以籌劃去實現這些美善的事物。保羅了解「和睦」這件事情,不是單方面可以完成的,要雙方面都有善意才可能,不以惡報復惡,要追求實現眾人以為美的事。接著我們一起來聽聽黃老師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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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音頻補充

以下文字非視頻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黃老師的分享以外,繼續我們按著每日一章的進度做靈修。我們直接進入羅馬書第十四章,因為猶太基督徒返回羅馬教會中,保羅預期將會發生一些衝突,因此預先說明並解決相關問題。保羅寫羅馬書時,人在哥林多,他可能希望預防羅馬教會遭遇哥林多教會一樣的分裂(參林前八1~十33),所以預先用哥林多的經驗來勸告羅馬教會。我們先來看經文:

 

羅馬書第十四章

1.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

2.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軟弱的,只吃蔬菜。

3.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

4.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

5.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

6.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吃的人是為主吃的,因他感謝神;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也感謝神。

7.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

8.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

9.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

10.你這個人,為什麼論斷弟兄呢?又為什麼輕看弟兄呢?因我們都要站在神的台前。

11.經上寫著:主說:我憑著我的永生起誓: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向我承認。

12.這樣看來,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

13.所以,我們不可再彼此論斷,寧可定意誰也不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

14.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

15.你若因食物叫弟兄憂愁,就不是按著愛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經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敗壞。

16.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毀謗;

17.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

18.在這幾樣上服事基督的,就為神所喜悅,又為人所稱許。

19.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

20.不可因食物毀壞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潔淨,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

21.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什麼別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好。

22.你有信心,就當在神面前守著。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

23.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為他吃不是出於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

 

保羅完全地享用在基督裡的自由,不受猶太教飲食、節期禁忌的捆綁,在猶太人和外邦人中間都能愉快地入鄉隨俗,但也能接納那些還不能完全得釋放的信徒。因為人若在基督裡越享用更多的自由,也就越能接納、體諒軟弱的肢體,除非涉及基要真理,並不辯論聖經沒有清楚說明的「所疑惑的事」;而一個人越是缺乏基督裡的自由,越是受傳統、禮儀的捆綁,也就越容易堅持自己,論斷、輕看弟兄。我們就經節做以下兩段分述:

 

一、要接納信心軟弱的(羅十四1-12)

「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羅十四1) 信心強的人是指外邦信徒,信心弱的是指猶太信徒。猶太信徒信心軟弱,因他們從律法而出,他們做甚麼都怕觸犯律法;而信心強的外邦信徒無律法背景,不受律法框住,很自由。猶太人信耶穌後,雖已得救,卻有許多律法的儀文綁住他,所以說他們是軟弱的。在基督裡的自由,特別是食物和日子節期上,他們有自己的框框,仍有律法和誡命的限制。以前猶太人不接納外邦人,現在大家都信了耶穌,外邦人也被接納為教會一份子,如果不能一起吃東西,兩者就無交往。在同一個教會裡,大家都是基督的肢體,但合一而不一起吃飯,會很奇怪。當然我們都知道這章所討論的都不是我們的問題。但我們從中可看出保羅處理這些問題的精神,讓我們今天可以藉鏡知道怎樣與其他人相處。

我們的信心與生活的高度,跟我們的做法要一致。誰有更大的信心,誰就有更大的高度,有較大高度的就要接納較低高度的。越有信心和高度的人越要對準神,不要對准人,在一切討論的事情上都要對準神,不要對准人。 「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羅十四1) 外邦信徒要接納猶太信徒,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就是大家有不同看法的事。外邦人信百物都可吃,舊約說不要吃的東西,我們好像看不見一樣;不潔的律例猶太信徒一看就看見。

(1) 神已收納(羅十四2-4)

不要論斷人,甚麼都吃的人不要輕看有些東西不吃的人,原因是要對準神,神已經接納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主人在(參羅十四4)。有信心高度的人要接納軟弱的,神已接納他,又叫他站立得住,你為甚麼不接納他呢?如果神說他有罪,神自會去審判他,不是我們。所以我們要接納,不要論斷,也不要定罪。

 

(2) 要為主而活(羅十四5-9)

我們要接納軟弱的人,因為我們要為主而活,要對準神,我們生活上做甚麼、不做甚麼都為主,不為別人。所以不要站錯位置,我們的生活不是只想著我對、你錯,我們的生活目的不要針對人,生活目的是為主,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保羅在探討生命目的。你不是為那弟兄而活,為何這麼計較?

 

(3) 向主交賬(羅十四10-12)

每一個人都要向主交賬,最後必在審判台前面對神,「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羅十四12b) 不是向弟兄交賬,也不是你去審判弟兄,全都由神決定每個人好或不好。我們要有這樣的信心和這樣的高度,要對齊神,不要對齊人。神收納的,我們也收納,我按我的信心為神而活,他也按他的信心為神而活。並且我們每個人都要向神各自交賬。所以,你只管接納他,由神說他不對,不是我說。

我們在職場跟人相處,同樣要對準神,各人按信心而活,不去討論那些爭論的事,只要你為主而活就感謝神,無論你的高度在哪裡都感謝神。我們各按自己信心而活,彼此不論斷。神現在接納他,我們也要接納他。

原則是大家都對準神,在各方面都要有更多的接納和包容,甚至在聖靈方面,不要輕看他們,要彼此肯定,不要說別人不好。

 

二、基督在掌權(羅十四13-23)

針對信心堅強的人,要他們不要因為要享受自己的自由,傷害了信心軟弱的人。

(1) 不絆倒人(羅十四13-15)

當我們跟人相處時,我們的做法有沒有顯出基督在掌權呢?有沒有表達出神國度的特質?各人對食物、節期等問題有不同的信念、理念,我們行事要有神國度的特質。 「寧可定意誰也不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羅十四13) 強調我們要決定不為弟兄放下絆腳之物,在神國里我們不絆倒人,在基督掌權的地方不要絆倒人。

「基督已經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敗壞。」(羅十四15) 基督來了後,凡物都潔淨,外邦人也是潔淨的。其實所有都潔淨了,只是人的信心各有不同,按你的信心而決定,總要按愛人的道理而行。在神的國里首先要彼此相愛,不要絆倒人,叫人敗壞。

 

(2) 不要叫你的善行被人毀謗(羅十四16-19)

在神國里的生活,第一要有愛,第二要有公義和平,和聖靈中喜樂(參羅十四17)。 「和平」就是和睦,不要叫你的善行被人毀謗。在生活上要有見證,大家要和好,不要彼此攻擊。因為在神國里,大家和睦很重要,公義和聖靈中的喜樂都很重要,大家的見證也很重要。我們要為人所稱許,彼此不要說對方不好,要肯定對方,有和睦,讓對方在聖靈裡有喜樂。食物、日子怎樣不重要,更重要的是捉住愛心和真理,捉住神國的特質,喜樂、和平、公義、見證,我們要對齊神,一切決定顯出神國,不要叫弟兄跌倒。

 

(3) 不可因食物毀壞神的工程(羅十四20-23)

不要因為食物的緣故毀壞了弟兄,弟兄比食物重要。要對準神,我們一切的決定都要顯出神國度的本質。 「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羅十四20) 。不可叫弟兄跌倒,「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羅十四23) 我們守著自己的信心,按信心而生活,神國的特質就是信心的生活。信心未到也不要勉強,不要說別人不好。我們與肢體家人相處,對事情雖有不同的看法,但我們要有神國的本質,彼此接納,對準神,交給神作主,是神在掌權,不是人在掌權。

 

我們若「不是出於信心」(羅十四23),在神面前勉強去做什麼,實質不是存心不順服神、就是在神面前裝假。因此,「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羅十四23)。神對每個人的帶領都不同,所以在不同的事上賜給各人的信心也不同。但神所賜的信心不是用來要求別人、論斷弟兄的,而是讓我們自己「在神面前守著」的(羅十四22),求神幫助我們順服聖靈去做有把握的事、避免沒有把握是否正確的事。阿們!我們明天繼續,以馬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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