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雖然擁有合法的「權柄」,但為了「基督的福音」不被阻隔,卻寧願放棄自己的權柄。


哥林多前書(廿二)

出處:好消息TV 主講人:陳老師

 

陳老師繼續講述《哥林多前書》第九章的分享。保羅就哥林多教會對他使徒身份的質疑回應。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對使徒的認識存在錯誤的觀念,他們認為使徒必有很大的權柄,並且充滿神的祝福。因此他們把保羅與其他使徒作比較,判斷保羅既要工作又不嫁娶等行為,是活在咒詛當中,因而質疑保羅使徒的身份。保羅強調自己是為福音的緣故,甘心放下權柄和自由,免得福音被阻隔。接著我們一起來聽聽陳老師怎麼說

視頻

附上音頻補充

 

以下文字非視頻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哥林多教會有兩個危機,是他們明知故犯的。一是爭訟,一是放縱自由和情慾。在哥林多前書第八章,保羅講到基督徒的權利和自由,因為耶穌基督釋放了我們,我們有自由吃任何食物,不必要遵循猶太教中所規定的什麼能吃、什麼不能吃的規條;但是為著愛弟兄的緣故,保羅呼籲哥林多教會的弟兄姐妹不要濫用自己的權利。所以保羅說「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林前八13)。我們按視頻的經文進度先來看經文:

 

 哥林多前書第九章 1-12

1.我不是自由的嗎?我不是使徒嗎?我不是見過我們的主耶穌嗎?你們不是我在主裡面所做之工嗎?

2.假若在別人,我不是使徒,在你們,我總是使徒,因為你們在主裡正是我作使徒的印證。

3.我對那盤問我的人就是這樣分訴:

4.難道我們沒有權柄靠福音吃喝嗎?

5.難道我們沒有權柄娶信主的姊妹為妻,帶著一同往來,彷彿其餘的使徒和主的弟兄並磯法一樣嗎?

6.獨有我與巴拿巴沒有權柄不做工嗎?

7.有誰當兵自備糧餉呢?有誰栽葡萄園不吃園裡的果子呢?有誰牧養牛羊不吃牛羊的奶呢?

8.我說這話,豈是照人的意見;律法不也是這樣說嗎?

9.就如摩西的律法記著說:牛在場上踹谷的時候,不可籠住他的嘴。難道神所掛念的是牛嗎?

10.不全是為我們說的嗎?分明是為我們說的。因為耕種的當存著指望去耕種;打場的也當存得糧的指望去打場。

11.我們若把屬靈的種子撒在你們中間,就是從你們收割奉養肉身之物,這還算大事嗎?

12.若別人在你們身上有這權柄,何況我們呢?然而,我們沒有用過這權柄,倒凡事忍受,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 

 

保羅以自己為例更進一步論述他為了福音的緣故,他放棄自己的權利和自由,為了耶穌的重托,委屈求全、全力以赴。哥林多前書第九章1-12節的經文分成下面的四個部分:

 (1) 保羅自由的根基。 (林前九1-3)

「使徒」(林前九1)原文同「使者」,特指「受基督特別差遣的門徒」。 「印證」(林前九2)指在泥土、蠟上壓下的印記,是歸屬的記號、證實的憑據。哥林多信徒最初是保羅帶領信主的,因此,他們就是保羅「作使徒的印證」(林前九2)。 「分訴」(林前九3)原文同「辯護」,是個法律用語。當時哥林多教會分門結黨,四派中有三派聲稱他們不是屬保羅的(林前一12),也有人對保羅的使徒身份持懷疑的態度,以致「盤問」(林前九3)他。顯然有人在哥林多教會質疑其使徒的身分,保羅在這一段中說明因為哥林多教會的存在,就驗證保羅是使徒的事實,至少對哥林多教會來說,保羅就是帶福音給他們的使徒。當然,保羅使徒的身分可能因為他不接受教會饋贈、與其他使徒不同而受質疑。也可能保羅和巴拿巴因為沒帶妻子一起傳福音,也成為敵人挑戰的因素。 

 

(2) 保羅聲明使徒的權柄。 (林前九4-6)

「權柄」(林前九4)原文指「選擇的自由,行事的權利」,亦即「把個人資產按自己意願決定如何處置的權利」。此字是這一段的鑰字,重複出現多次。 「娶信主的姊妹為妻,帶著一同往來」(林前九5),這句話的重點不是強調使徒有權結婚,而是強調已婚的使徒有權帶信主的妻子同行,接受教會的供養(林前九11)。 「主的弟兄」(林前九5)原文是複數,指主耶穌肉身的弟兄們,包括雅各書的作者雅各和猶大書的作者猶大。 「磯法」(林前九5)就是西門·彼得。林前九5-6節表明,當時只有保羅和巴拿巴兩位使徒(徒十四4、14)是帶職事奉,其他的使徒都是接受教會的供養。此時保羅已經與巴拿巴分道揚鑣,但(林前九6)還提到巴拿巴,可能是因為巴拿巴也是有名的宣教士,甚至哥林多教會也認識他(或者他也來過哥林多教會),且工作模式與保羅類似,都「自食其力」,因此保羅特別提及巴拿巴。 

 

(3) 律法上也證明靠福音養生是理所當然的。 (林前九7-10)

當時羅馬帝國的士兵都由國家提供糧餉,「栽種葡萄園」和「牧養牛羊」也都是靠職業維生(林前九7)。保羅用世上的各種職業作比喻(林前九7),但他並不只是「照人的意見」(林前九8)來說話,也用律法中的條例來證明使徒有權接受教會的供養(林前九4)。 「牛在場上踹谷」(林前九9)引自(申廿五4)的經文。所以猶太拉比們認為這節經文的原則不但適用於牛,更適用於人。保羅也是如此應用這個解經原則,把「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路十7;提前五18)的這一原則應用在牛身上,也應用在使徒身上(林前九10)。神既顧念牛,自然更顧念祂的僕人;神的工人必然是一邊事奉,一邊享受基督的供應。我們若是在事奉中只覺勞苦,不覺享受;只有工作,沒有摸著基督的豐滿;只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卻沒有享受福音的實際,這樣的事奉恐怕只是出於自己,而不是出於主的呼召。

 

 (4) 保羅不用權柄的理由。 (林前九11-12)

「奉養肉身之物」(林前九11),原文指「那物質的」、「那肉體的」。說明基本的公義要求也是支持做工的得工價,因此為福音辛勞的,應該可以靠福音取得養生的資源。而且如果我們的確由牧者、傳道人領受屬靈的供應與幫助,怎麼能吝於回報「得糧的指望」(林前九10)呢?保羅雖然擁有合法的「權柄」(林前九12),但為了「基督的福音」(林前九12)不被阻隔,卻寧願放棄自己的權柄。因為我們裡面基督的生命叫我們能順服更高的「權柄」,所以才能活出捨己的愛。 

 

因此,主耶穌說:「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太十10),「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路十7)。此處保羅沒詳細說明收哥林多教會的奉獻會為他的福音工作帶來怎樣的阻隔,我們也不太能確定到底是怎樣的因素導致保羅選擇拒絕接受哥林多教會的供應。在這裡,我們看到保羅的真心。得到償還或得不到償還,對他來說無關緊要。重要的是福音的工作。如果保羅得到供養會對福音的工作會更有效,那麼他就會接受供應。如果保羅努力工作養活自己會對福音的工作更有效,那麼他就會這樣做。重要的是,要讓福音不受任何阻礙。阿們! 我們明天繼續,以馬內利 


收藏(0)
請登入加入書籤關閉

還沒有帳戶?登記


探索更多來自 微牧之歌 的內容

訂閱以將最新貼文發送到您的電子郵件。

關於“05/11 每日灵修|哥林多前书(廿二)”的一個想法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简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