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利百加的家人要留利百加多住幾天的時候,老僕人說:耶和華既賜給我通達的道路,你們不要耽誤我(創廿四56)。求神幫助我們有老僕人的心態和行為。


創世記 (卅六) 通達的道路

出處:好消息 主講人:康老師

《創世記》廿四章是整捲書五十章中最長的一章,總共六十七節。作者用了這麼長的篇幅卻只記載了一件事,就是亞伯拉罕差遣老僕人回老家給兒子以撒物色對象,是一個非常完整的史實,這也是全本聖經裡最特別、最美麗的一章。亞伯拉罕137歲時撒拉走了,撒拉生前沒有看見兒子以撒娶媳生子可算是一件憾事,因為撒拉跟以撒在一起37年之久,母子感情深厚,以撒是一個孝順聽話的兒子,我們從這一章經文最後的描述就會完全明白。繼續研讀是《創世記》廿四章40-67節,我們再來聽聽康老師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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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音頻補充

 

以下文字非視頻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忠心又有見識的老僕人已經確認這是出於神親自的「引領」(創廿四27),所以他並沒有把時間浪費在客套和禮節上,繞著圈子說活,而是開門見山、直言不諱,不帶諂媚、不帶壓力,而是誠實地見證神的作為(參創廿四33-49)。這也提醒我們,信徒說話若真是接受聖靈的管理,就不應該依靠屬世的手段,應該以愛心誠實相待。隔靴搔癢、欲言又止的世故圓滑只會給魔鬼留地步,導致「嫉妒、紛爭、擾亂和各樣的壞事」(參雅三16)。我們再來看《創世記》廿四章40-67節這段經文:

 

創世記廿四章40-67

40.他就說:我所事奉的耶和華必要差遣他的使者與你同去,叫你的道路通達,你就得以在我父家、我本族那裡,給我的兒子娶一個妻子。

41.只要你到了我本族那裡,我使你起的誓就與你無幹。他們若不把女子交給你,我使你起的誓也與你無幹。

42.我今日到了井旁,便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啊,願你叫我所行的道路通達。

43.我如今站在井旁,對哪一個出來打水的女子說:請你把你瓶裡的水給我一點喝;

44.他若說:你只管喝,我也為你的駱駝打水;願那女子就作耶和華給我主人兒子所預定的妻。

45.我心裡的話還沒說完,利百加就出來,肩頭上扛著水瓶,下到井旁打水。我便對他說:請你給我水喝。

46.他就急忙從肩頭上拿下瓶來,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我便喝了;他又給我的駱駝喝了。

47.我問他說:你是誰的女兒?他說:我是密迦與拿鶴之子彼土利的女兒。我就把環子戴在他鼻子上,把手鐲戴在他兩隻手。

48.隨後我低頭向耶和華下拜,稱頌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因為他引導我走合式的道路,使我得著我主人兄弟的孫女,給我主人的兒子為妻。

49.現在你們若願以慈愛誠實待我主人,就告訴我;若不然,也告訴我,使我可以或向左,或向右。

50.拉班和彼土利回答說:這事乃出於耶和華,我們不能向你說好說歹。

51.看哪,利百加在你面前,可以將他帶去,照著耶和華所說的,給你主人的兒子為妻。

52.亞伯拉罕的僕人聽見他們這話,就向耶和華俯伏在地。

53.當下僕人拿出金器、銀器,和衣服送給利百加,又將寶物送給哥哥和母親。

54.僕人和跟從他的人吃了喝了,住了一夜。早晨起來,僕人就說:請打發我回我主人那裡去吧。

55.利百加的哥哥和他母親說:讓女子同我們再住幾天,至少十天,然後他可以去。

56.僕人說:耶和華既賜給我通達的道路,你們不要耽誤我,請打發我走,回我主人那裡去吧。

57.他們說:我們把女子叫來問他,

58.就叫了利百加來,問他說:你和這人同去嗎?利百加說:我去。

59.於是他們打髮妹子利百加和他的乳母,同亞伯拉罕的僕人,並跟從僕人的,都走了。

60.他們就給利百加祝福說:我們的妹子啊,願你作千萬人的母!願你的後裔得著仇敵的城門!

61.利百加和他的使女們起來,騎上駱駝,跟著那僕人,僕人就帶著利百加走了。

62.那時,以撒住在南地,剛從庇耳·拉海·萊回來。

63.天將晚,以撒出來在田間默想,舉目一看,見來了些駱駝。

64.利百加舉目看見以撒,就急忙下了駱駝,

65.問那僕人說:這田間走來迎接我們的是誰?僕人說:是我的主人。利百加就拿帕子蒙上臉。

66.僕人就將所辦的一切事都告訴以撒。

67.以撒便領利百加進了他母親撒拉的帳棚,娶了他為妻,並且愛他。以撒自從他母親不在了,這才得了安慰。

 

老僕人高舉神(參創廿四42-48)、高舉主人(參創廿四37-41)的見證,使人認識到神的豐富(參創廿四35-36),也認識到「這事乃出於耶和華」(創廿四50),因此引起拉班和彼土利敬畏神的回應。拉班是彼土利的兒子(參創廿四24、29),將拉班的名字放在前面,可能是此時他作為長子主事。僕人基本上忠實地轉述了他的使命,強化了指定性的選擇(參創廿四38),有效的讓整個事件朝成功的方向發展。又把同不同意把利百加嫁給以撒的事和「慈愛誠實待亞伯拉罕」(創廿四49)連結在一起,讓拉班很難拒絕。我們略作以下分述:

 

一. 這事乃出於耶和華(創廿四40-53)

老僕人解釋了他的主人亞伯拉罕對神的極大信心。亞伯拉罕從未懷疑過神,相信神一定會帶領僕人找到適合以撒的女人。 「現在你們若願以慈愛誠實待我主人,就告訴我」(創廿四49),亞伯拉罕的僕人知道,他們必對他主人說是或不是,而不是對他說。他真正代表的是主人,而不是他自己。

利百加的父親和哥哥在神的話面前,一下子就贊同了。 「拉班和彼土利回答說」(創廿四50),利百加的哥哥和父親既然明白神的旨意,又有僕人主人的財物,就明白了。他們就斷定「這事乃出於耶和華」,是耶和華說的。 「就向耶和華俯伏在地」(創廿四52),這是老僕人的第三次禱告:第一次求神引導時,是「站」著默禱、警醒等候(創廿四13);第二次確認神的帶領時,是「低頭向耶和華下拜」(創廿四26);第三次確定婚事時,則「向耶和華俯伏在地」。神的每一次帶領,都使他越來越敬畏神、敬拜神。

「當下僕人拿出金器,銀器,和衣服」(創廿四53),在井旁送給利百加的禮物只是開始。利百加和她的家人與以撒立約,她得到了更大的禮物,作為她將與繼承亞伯拉罕所有財產的人成為一體的標誌。 「又將寶物送給她哥哥和她母親」(創廿四53),這些禮物是正式的聘禮。當時訂婚時,男方家庭要提供聘禮,女方家庭要提供嫁妝。

 

二. 利百加同意(創廿四54-61)

僕人對他們一家人的正面回應非常喜樂。 「請打發我回我主人那裡」(創廿四54),亞伯拉罕的僕人對他的使命是專注和迫切的。 「讓女子同我們再住幾天」(創廿四55),因為利百加的家人起初要求把他們離開的時間推遲十天左右,但亞伯拉罕的僕人一心專注於他的使命,答復道「耶和華既賜給我通達的道路,你們不要耽誤我」(創廿四56)。結果他們就問利百加自己,她的反應很有意思。一開始僕人和她對話,給了她一些首飾,後來又給了她金、銀、衣服。 「住了一夜」(創廿四54),利百加也可能從其他僕人那兒多了解以撒、亞伯拉罕和迦南地。

「我去」(創廿四58),因為利百加願意離開她所知道的一切,去和一個素未謀面的新郎在一起。她說的「我去」是出於信值得信賴的話。 「她的乳母」(創廿四59)是底波拉,最後由利百加的兒子雅各奉養,死於伯特利雅各的家中(參創卅五8)。 「願你作千萬人的母!願你的後裔得著仇敵的城門!」(創廿四60),利百加娘家人的祝福,正呼應了神對亞伯拉罕的賜福(創廿二17)。 「得著仇敵的城門」就是能戰勝所有仇敵的意思。

 

三. 以撒和利百加相遇(創廿四62-67)

「庇耳‧拉海‧萊」(創廿四62)的字義是「那看顧我的永活者之井」,位於別是巴附近,是夏甲遇見神的地方(創十六14)。 「默想」(創廿四63)就是與神交通,禱告、仰望神。以撒不必做什麼,他只是從「那看顧我的永生井」回來,「在田間默想,舉目一看」(創廿四63),就看見了神的預備、神的恩典。當利百加知道前來迎接她的人就是她的未婚夫以撒時,她就依照當時的風俗下了駱駝以表示尊敬,並在臉上蒙上作新娘的面紗。 「利百加就拿帕子蒙上臉」(創廿四65),那帕子代表貞潔、謙虛和順從。

「一切事都告訴以撒」(創廿四66),這位僕人盡了忠心,圓滿地完成了任務,使新娘高高興興地來見主人。 「以撒便領利百加進了他母親撒拉的帳棚」(創廿四67),意味著利百加成為新的女主人,站在可以承受神應許的地位上。當時撒拉已經過世將近3年,「撒拉的帳棚」成了亞伯拉罕家中珍貴的遺物。以撒很愛他的母親,母親過世一定帶給他很大的悲傷。這段婚姻就在亞伯拉罕的信心,老僕人的忠心,利百加的勇敢與順服中,成了蒙福的婚姻。 「這才得了安慰」(創廿四67),新的女主人好似神所賜的恩慈,以撒愛他的新娘,如同耶穌愛祂的教會。耶穌為我們死了,也在我們身上有祂的喜樂,我們身為祂的身體和新娘,將與祂共渡永生。

 

人生的主要目的是什麼?是榮耀神,永遠以神為樂。當利百加的家人願意讓利百加跟老僕人去迦南地給以撒為妻的時候,老僕人聽見他們的話,就向耶和華俯伏在地(創廿四52)。他沒有向利百加的哥哥和父親道謝,而是向耶和華俯伏在地,因為他知道是耶和華成就了這件事。當利百加的家人要留利百加多住幾天的時候,老僕人說:耶和華既賜給我通達的道路,你們不要耽誤我,請打發我走,回我主人那裡去吧(創廿四56)。求神幫助我們有老僕人的心態和行為。對神國的事忠心耿耿,為生活中的每一個環節跟神禱告,為神賜下的恩典感謝,也求神賜我們走下一步的的智慧,然後把一切的成功和順利歸於神, 因為知道沒有神的保守是不可能成就的。阿們!我們明天繼續,以馬內利


天天以神的話為靈命的糧食

日日以神的道為行為的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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