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拿的同母哥哥,他們的復仇以惡報惡、以暴易暴,殺光示劍所有的男丁,擄掠城中的孩子、婦女和財物,則是強盜的行為,在神眼中視為邪惡和殘忍。


創世記 (六一)  示劍城盡行擄掠

出處:好消息TV 主講人:康老師

底拿是雅各惟一的女兒,為雅各的妻子利亞所生。 底拿這個名字的意思是「審判、判斷」。利亞的兒子(底拿的哥哥)是流便、西緬、利未、猶大、以薩迦和西布倫。 底拿在示劍的時候年紀十四、五歲,正好是”吾家有女初長成”,如花一般的年紀。她「要見那地的女子們」(創卅四1),底拿對外邦人的地方產生好奇,同樣也是將自己置身於風險中。接著影片經文進度是《創世記》卅四章5-29節,我們再來聽聽康老師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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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音頻補充

 

以下文字非完全視頻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示劍的心繫戀雅各的女兒底拿」(創卅四4),「繫戀」比喻難以割捨,示劍可能被」一見鍾情」所害。他的行為既衝動又邪惡,他不單得罪了底拿,也得罪了雅各全家,為自己的家庭和雅各的家庭帶來極嚴重的後果。示劍雖然聲稱深愛底拿,卻不能以此作為強姦底拿的藉口。這段經文也是警醒我們,別讓慾火焚身以致犯罪,遭致禍害,要小心控制情慾。我們先來看《創世記》卅四章5-29節經文:

 

創世記 咫四章5-29

5.雅各聽見示劍玷污了他的女兒底拿。那時他的兒子們正和群畜在田野,雅各就閉口不言,等他們回來。

6.示劍的父親哈抹出來見雅各,要和他商議。

7.雅各的兒子們聽見這事,就從田野回來,人人忿恨,十分惱怒;因示劍在以色列家做了醜事,與雅各的女兒行淫,這本是不該做的事。

8.哈抹和他們商議說:我兒子示劍的心戀慕這女子,求你們將他給我的兒子為妻。

9.你們與我們彼此結親;你們可以把女兒給我們,也可以娶我們的女兒。

10.你們與我們同住吧!這地都在你們面前,只管在此居住,做買賣,置產業。

11.示劍對女兒的父親和弟兄們說:但願我在你們眼前蒙恩,你們向我要什麼,我必給你們。

12.任憑向我要多重的聘金和禮物,我必照你們所說的給你們;只要把女子給我為妻。

13.雅各的兒子們因為示劍玷污了他們的妹子底拿,就用詭詐的話回答示劍和他父親哈抹,

14.對他們說:我們不能把我們的妹子給沒有受割禮的人為妻,因為那是我們的羞辱。

15.惟有一件才可以應允:若你們所有的男丁都受割禮,和我們一樣,

16.我們就把女兒給你們,也娶你們的女兒;我們便與你們同住,兩下成為一樣的人民。

17.倘若你們不聽從我們受割禮,我們就帶著妹子走了。

18.哈抹和他的兒子示劍喜歡這話。

19.那少年人做這事並不遲延,因為他喜愛雅各的女兒;他在他父親家中也是人最尊重的。

20.哈抹和他兒子示劍到本城的門口,對本城的人說:

21.這些人與我們和睦,不如許他們在這地居住,做買賣;這地也寬闊,足可容下他們。我們可以娶他們的女兒為妻,也可以把我們的女兒嫁給他們。

22.惟有一件事我們必須做,他們才肯應允和我們同住,成為一樣的人民:就是我們中間所有的男丁都要受割禮,和他們一樣。

23.他們的群畜、貨財,和一切的牲口豈不都歸我們嗎?只要遵從他們,他們就與我們同住。

24.凡從城門出入的人就都聽從哈抹和他兒子示劍的話;於是凡從城門出入的男丁都受了割禮。

25.到第三天,眾人正在疼痛的時候,雅各的兩個兒子,就是底拿的哥哥西緬和利未,各拿刀劍,趁著眾人想不到的時候來到城中,把一切男丁都殺了,

26.又用刀殺了哈抹和他兒子示劍,把底拿從示劍家裡帶出來就走了。

27.雅各的兒子們因為他們的妹子受了玷污,就來到被殺的人那裡,擄掠那城,

28.奪了他們的羊群、牛群,和驢,並城裡田間所有的;

29.又把他們一切貨財、孩子、婦女,並各房中所有的,都擄掠去了。

 

示劍污辱底拿所導致的後果遠超過他所能想像的。底拿的兄弟因憤怒而報復,痛苦、欺詐、屠殺與掠奪就接踵而來。性犯罪是極為可怕的,因為它會帶來不堪設想的深遠惡果。接著我們略做以下分述 :

 

一. 商議彼此結親(創卅四5-12)

示劍的心思已被情慾所佔據,他不單玷污底拿,還想娶她為妻。 「雅各就閉口不言,等他們回來」(創卅四5),雅各拒絕對他的家庭做正確的事,這一行為會導致他的兩個兒子做出一些可怕的事情來。 「就從田野回來,人人忿恨,十分惱怒」(創卅四7) ,古中東文化有強烈的家族榮譽感,他們可以用暴力來捍衛這種榮譽感。 「以色列家」(創卅四7)這個字表明,這個家族清楚地知道自己與迦南人不同。但他們來自兩個不同的民族,一個是希未人,另一個是雅各家,二族通婚是一件大事。但示劍的父親卻答應了,沒有拿起當父親的權柄,兒子求他便馬上答應。 「任憑向我要多重的聘金和禮物」(創卅四12) ,我們當父親的對子女應該設下界線,做孩子的也要有界線。示劍雖然做錯事,卻沒有向父親道歉,彷彿彷彿是個被寵壞的孩子。

有解經認為哈抹可能是垂涎雅各的財富,而示劍也很喜歡底拿,不論多重的聘禮也必給他們。哈抹貪婪的建議有三個重點:

1.示劍娶底拿為妻;

2.兩個民族相互通婚;

3.兩下的居民同住,混雜,成為一樣的民。

其實兩父子各有所謀,都不是好人。

 

二. 雅各眾子以惡報惡(創卅四13-29)

當雅各的眾子聽到妹妹受辱之後,他們「用詭詐的話回答示劍和他父親哈抹」(創卅四13),雅各一生「詭詐」,經過了毗努伊勒才被神改變了。但雅各的兒子們從小耳濡目染,現在卻自然流出了「詭詐」。

「男子都要受割禮」(參創十七10),「割禮」是神與亞伯拉罕的後裔立約的記號。雅各眾子的錯誤則是他們以宗教儀式– 「割禮」(創卅四15)為理由,欺騙示劍人,為自己創造復仇的機會。 「他們的群畜、貨財,和一切的牲口豈不都歸我們嗎?」(創卅四23),哈抹和他的兒子示劍的真實目的,是要同化雅各家,把他們連人帶財一起奪去。 「凡從城門出入的男丁都受了割禮。」(創卅四24),迦南地有許多民族都行割禮,用於成年儀式、豐饒崇拜、結婚儀式等,所以示劍居民對割禮並不覺得奇怪。也許雅各的財富、牲畜是吸引示劍居民受割禮的主要原因。沒想到的是,哈抹和示劍的罪和貪婪帶來全城百姓的滅頂之災。

「底拿的哥哥西緬和利未」(創卅四25),是底拿的同母哥哥,此時年紀20歲左右,他們以惡報惡、以暴易暴,而他們的復仇– 殺光示劍所有的男丁,擄掠城中的孩子、婦女和財物,則是強盜的行為,在神眼中視為邪惡和殘忍。只憑兩個人怎麼能夠殺死一座城中的男丁?可能是這兩人率領自己的僕人一起幫忙,也可能雅各其他的兒子都參與了隨後的搶奪和擄掠的強盜行為。

 

「把底拿從示劍家裡帶出來就走了」(創卅四26),他們的妹妹底拿被玷污,為對此事做出拯救與彌補,他們用姦詐的手段殺害了所有的示劍人,使這個本應歸耶和華為聖的家族承擔了殺人的罪責。雅各的兒子們不但謀殺,並且搶劫,殘忍加上貪婪,罪加一等。 「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參雅一15),我們若不從起頭就消除罪念,罪行就會越演越烈。阿們!我們明天繼續,以馬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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