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地上獻祭的時候,需要不斷地為罪獻祭,然而來到耶穌面前的時候,只需要把罪和所需要的獻上,祂就可以一次地除去我們的罪孽和所有的虧欠。


希伯來書的大祭司(十六)

出處:好消息TV 主講人:康老師

當我們明白了猶太人的獻祭制度,便可以知道耶穌的死,就是我們的完美贖罪祭,祂的死為我們帶來永生。由於基督一次受死,完成了所有的獻祭,祂赦免了我們過去、現在、將來的罪。基督是完美的祭牲,已完成了救贖的工作,猶太人不須再返回從前的體制。基督已為我們完成最後的獻祭,我們不必再尋找別的方法了。接著《希伯來書》的作者總結了第七章所講的要緊之事。我們有一位大祭司-耶穌基督-祂從天上的權威位置服事我們「坐在天上至大者的寶座右邊」(來八1)。繼續要來研讀《希伯來書》八章1-9節,我們一起來聽聽康老師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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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音頻補充

 

以下文字非視頻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希伯來書》八章裡面反反覆復用了一個字:「約」。提到了耶穌是「更美之約的中保」(來八6),從以色列人祖先的約,到另立新約。那麼約到底是什麼意思呢?希臘文原文中的這個詞,是單方向的,就是說這個詞跟日常用的合同,合約等詞不同。我們通常理解的合約,是平等的雙方坐下來協商,透過討價還價,訂定的一個對雙方都有控制力,通常互相得利的協議。然而,我們與神的關係不是這樣,神是全能的,祂擁有一切,就算沒有人類,神也不會缺少什麼,所以神沒有從這個約中獲得任何好處。依照影片的經文進度,我們先來看《希伯來書》八章1-9節的經文:

 

希伯來書第八章1-9

1.我們所講的事,其中第一要緊的,就是我們有這樣的大祭司,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

2.在聖所,就是真帳幕裡,作執事;這帳幕是主所支的,不是人所支的。

3.凡大祭司都是為獻禮物和祭物設立的,所以這位大祭司也必須有所獻的。

4.他若在地上,必不得為祭司,因為已經有照律法獻禮物的祭司。

5.他們所供奉的事本是天上事的形狀和影像,正如摩西將要造帳幕的時候,蒙神警戒他,說:你要謹慎,作各樣的對像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

6.如今耶穌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正如他作更美之約的中保;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

7.那前約若沒有瑕疵,就無處尋求後約了。

8.所以主指責他的百姓說(或作:所以主指前約的缺欠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

9.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他們不恆心守我的約,我也不理他們。這是主說的。

 

神是立約的一方,例如《希伯來書》八章8-9節說:「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我們可以選擇接受,或不接受不做神的子民,但是不能改變「約」的內容。我們概略可以分兩段做以下分享:

 

一. 在天上的聖所事奉(來八1-5)

在《希伯來書》八章1-5節,有許多的對比,反映出天上和地上的不同。在第一節可以看見地上的能力和屬天永恆的能力︰「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來八1)耶穌坐在父神的右邊,已經完成了地上的工,所有屬天的能力和權柄都臨到祂。我們看到地上的事情,遇到逼迫和艱難的時候,好像缺乏能力,但現在可以支取天上這位大祭司的力量。接著可以看見屬地的敬拜和屬天的敬拜,大祭司所做的事情,大部份是關於程序,要把一些模式帶給百姓。地上的百姓獻祭時,就要數點祭物的數目,看看獻上的牛羊是否無瑕疵,焦點放在事務上。但經文寫道︰「在聖所,就是真帳幕裡,作執事;這帳幕是主所支的,不是人所支的。」(來八2)所有屬天的敬拜,焦點都在神身上。

從《希伯來書》八章3-4節,可以看見屬地的饒恕和屬天的饒恕。大祭司所做的就是獻祭物和禮物,禮物就是平安祭和素祭,讓神的心得喜悅;祭物就是贖罪祭。在地上獻祭是不斷重複的,祭司為自己獻祭,也為百姓獻祭。但經文說︰「凡大祭司都是為獻禮物和祭物設立的,所以這位大祭司也必須有所獻的。」(來八3)在天上的大祭司獻的是什麼呢?這裡的「獻」字指的是一次的獻上,就是耶穌藉著祂的寶血一次地將自己獻上,除去世人所有的罪孽。我們在地上獻祭的時候,需要不斷地為罪獻祭,然而來到耶穌面前的時候,只需要把罪和所需要的獻上,祂就可以一次地除去我們的罪孽和所有的虧欠。既然這位大祭司主要的職事就是獻祭,我們也要來到神面前,讓祂這位大祭司親自來服事我們,讓我們的罪得以除去。

在第五節可以看見屬地的智慧和屬天的智慧,當摩西在山上的時候,神把帳幕的藍圖向他啟示,神讓他按照藍圖的每個細節去做,而非按他自己的智慧和經驗去做,摩西要謹慎地按照神的心意和指示的樣式去執行。同樣地,我們在地上有自己的經驗和學識去決定很多事情,但經文提到,我們生命的藍圖是在神的手裡,我們要按神的啟示和心意行事,以致最終進入命定裡面。

 

二. 基督做新約的中保(來八6-9)

「如今耶穌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來八6)地上沒有哪個祭司能像耶穌那樣除去人的罪。所以,耶穌的職任遠勝於摩西律法下的祭司職。 「更美之約的中保」(來八6),耶穌為我們成為更美之約的中保,這約是一個恩典之約,不是行為之約,由共同簽署人為我們擔保(來七22 )。這是一個以相信和接受為標誌的約,而不是以賺取和應得為標誌的約。 「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的」(來八6)說明耶穌有更美的應許賜給我們。這些應許將幫助我們度過最絕望、最黑暗的時期。藉著神的靈,這些應許對我們是活潑的。這些應許是祝福,是我們不配得的恩惠,而不是要咒詛和審判。

「前約」(來八7)是指神與以色列民所立的約。在出埃及的時候,神與他們立了約,當有新的約、新的職事時,這個約就成為舊的約。這個約是怎麼來的呢?是從恩典而來。神知道百姓無法守得住律法,祂另立新約,讓耶穌成為新約的中保。神用很特別的字來形容舊約︰「那前約若沒有瑕疵」(來八7),怎麼會沒有瑕疵呢?這群百姓明明很悖逆,但所有約上的事,神都為他們背負,而且賜下新的恩典、新的約。所以,我們要抓住的是,神會賜給我們更新、更美的恩典。雖然我們過去做得不好,但神說,祂是永遠拯救的大祭司。無論我們何時抓住神,神就一定為我們做新事。 「以色列家和猶大家」(來八8),都是指立約的對象、合一的百姓團體。 「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來八9),指西乃之約(出十九4-6),也就是舊約。 「因為他們不恆心守我的約」(來八9),這是宣告人沒有可能倚靠自己守約,所以就成了舊約的「瑕疵」(來八7)。 「我也不理他們」(來八9),指神與人之間不能彼此相交,是神的百姓「不恆心」守約、背離神的必然後果。

 

在屬地與屬天的對比中,屬地的是不足夠的,並且是將來屬天的影像。我們感謝主,有大祭司為我們帶來永恆,甚至把地上所有一切的影像,轉向天上永恆的真實,讓我們的心思意念都聚焦在神這位大祭司身上。舊約是神和以色列人所立的律法之約;新約則是更新更好的恩典之約,是基督藉自己的犧牲使我們的罪得赦免,並可以來到神面前。這契約有新的範圍–超越以色列和猶大,更包括外族人;新的應用–寫在我們的心思意念中;新的赦罪途徑–不是靠祭物,乃是藉信心得赦。阿們! 以馬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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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對“10/14-15 每日灵修|希伯来书的大祭司(十六)”的思考
  1. 阿們感謝神!願主記念祂僕人並賜福他的生命和聽道人的生命更加豐盛!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祝福!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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