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基督活在我們心裡,我們就可以藉著祂來遵行道德上的律法。用有價值的動物獻祭,使罪人深深感受到自己的罪在神面前是何等嚴重。


希伯來書的大祭司(十九)

出處:好消息TV 主講人:康老師

主耶穌成為我們的中保,並帶來大能的果效,耶穌藉著自己無瑕疵的奉獻完成了人類救贖的奇妙作為,藉著祂,人可以到父神那裡去。倘若人犯了罪,不是任何行為可以潔淨我們良心的虧欠。守節和禮儀都不能除去我們良知上的虧欠,舊約會幕告訴我們要不斷到神面前,求神的赦免及幫助,透過舊約,我們更能明白新約的意義。而基督則是一次進入,就成就永遠的救贖,常常顯在神面前。繼續經文進度《希伯來書》九章23-28節及十章1-11節,我們一起先來聽聽康老師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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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音頻補充

 

以下文字非完全視頻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希伯來書》的作者為何要將基督和大祭司作比較,又為何要論述更大更全備的帳幕?這都是為了讓當時的弟兄姊妹明白耶穌真的能救我們的靈魂和身體,指明他必須按著地上的樣式,以肉身為我們受苦,獻上自己的血,才能救我們的肉體。地上的會幕反映和象徵天堂的實體,雖然我們不能完全理解,但事實就是如此。天上的潔淨被理解為指基督在天上為我們所做的屬靈工作(參來八5)。我們先來讀《希伯來書》九章23-28節的經文:

 

希伯來書第九章 23-28

23.照著天上樣式作的對象必須用這些祭物去潔淨;但那天上的本物自然當用更美的祭物去潔淨。

24.因為基督並不是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這不過是真聖所的影像),乃是進了天堂,如今為我們顯在神面前;

25.也不是多次將自己獻上,像那大祭司每年帶著牛羊的血(牛羊的血:原文作不是自己的血)進入聖所,

26.如果這樣,他從創世以來,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

27.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28.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

 

先前講述基督「只一次」(來九12)獻上自己的血,而地上的大祭司則須「多次」獻上「不是自己的血」,每次只能為過去一年的罪贖罪。來到《希伯來書》九章23-28節的主題是「基督一次獻祭,永遠擔罪」,每個人的肉體都會死亡,但基督的死卻使我們的靈魂不至滅亡,我們可以全然相信,祂的救贖工作可以抹去我們過去、現在、未來的罪:祂死在十字架上,一次為眾人獻上自己,祂已經赦免了我們過去的罪(來九26);又賜下聖靈幫助我們面對現在的罪,如今祂在天上作我們的大祭司(來九24);並應許再來(來九28),將我們帶到沒有罪惡的世界裡得享永生。

「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創二17),審判是人死後的最終結局。因此,身為人子的基督也要死一次,在十字架上代替人接受審判,「擔當了多人的罪」(賽五三12)。在每年的贖罪日,當大祭司進入聖所供職的時候,以色列人要在外面等候他出來(利十六17)。同樣,新約的信徒也在等候已經進入天上聖所的基督「再一次顯現」。祂的再來「不是為擔當罪」(來九28),不必再獻祭買贖我們,而是為了成全救恩、拯救我們的「身體得贖」(羅八23)。

 

雖然希伯來書的作者並不是想討論轉世,但他在這裡無疑完全否定了轉世。我們不是死了,然後又活過來,然後又死去,然後又活過來,這樣永遠循環下去。我們的生命只有一次,死後要受審判。這意味著,人死後將沒有第二次機會。現在是選擇跟隨耶穌基督的時候,因為我們死後,就只有面對審判。耶穌將要完全徹底除去滅撒但和一切的黑暗權勢,完全的除去罪惡,潔淨這地,把我們帶進完美無瑕的新天新地,在神的寶座前永永遠遠遠的事奉祂!今天,我們恢復節期,不是因為守節帶來怎樣的果效,那是透過守節,我們更認識與神的關係。例如住棚節,我們更深了解神要與人同住的關係,學習感恩、學習安息,靠著耶穌我們得住在主裡面。

 

延續《希伯來書》作者講述了耶穌是慈悲、忠信的大祭司,遠超越世上的祭司,祂一次獻上就永遠獻上,成全了救恩。接著要來看《希伯來書》十章1-11節的經文:

 

希伯來書第十章 1-11

1.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

2.若不然,獻祭的事豈不早已止住了嗎?因為禮拜的人,良心既被潔淨,就不再覺得有罪了。

3.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

4.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

5.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神啊,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

6.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

7.那時我說:神啊,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

8.以上說:祭物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願意的,也是你不喜歡的(這都是按著律法獻的);

9.後又說: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見他是除去在先的,為要立定在後的。

10.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

11.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

 

《希伯來書》十章繼續前一章講論到耶穌基督那超越的身份和工作, 作者對那些面對艱難的環境而心誌不堅定的猶太信徒說因著耶穌基督獻上了永遠的贖罪祭,所以我們都可以直接來到神面前事奉,不必回到猶太教,透過祭司、禮儀來獻祭了。我們略作以下兩段分享:

 

一. 舊約的獻祭不能除罪(來十1-4)

「完全」(來十1),指罪人因著罪得赦免、良心得潔淨(來十2-3),得以毫無阻攔地親近神(來七19)、事奉神(來九14)。 「不再覺得有罪了」(來十2),指罪人知道自己的罪已得赦,不再被神看為污穢(亞三3-4),所以良心得著潔淨、恢復平安。只有基督的獻祭才有「一次潔淨」、永久有效的功能。

舊約每年的贖罪日,都證明前一年的贖罪祭並沒有永久除去罪,功用只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來十3),提醒人還必須預備下一年的贖罪日。 「罪」原文是複數,就是從上一個贖罪日到這個贖罪日之間所累積起來的罪。而大祭司在贖罪日獨自進入至聖所,這個行動本身就讓百姓深刻地體會到,罪仍然阻擋他們與神相交。因為人的罪與犧牲的血之間並沒有真正的關係,「公牛和山羊」(來十4)是沒有理性的,它們被殺既非出於自願、也不知道有什麼意義,所以它們的血並不能除去作為萬物之靈(來二6-8)、有道德意識的人的罪。整個舊約獻祭制度的惟一價值,是預表更美的祭物基督(來十5-10)。

 

二. 為耶穌在新約下的完全獻祭奠定了預言基礎(來十5-10)

《希伯來書》十章5-7節引自詩四十6-8節的七十士譯本(七十士譯本是舊約的古希臘文譯本,是第一世紀最普遍使用的聖經譯本),採用了猶太拉比的米大示釋經法,先引一段舊約經文(來十5-7),然後加以詮釋(來十8-10)。這顯示耶穌預言性地宣告了舊約獻祭的不足之處,並宣告祂願意在新約之下獻上完全的祭。 「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來十5),在律法下,獻再多的動物為祭,也不能討神喜悅。在舊約中,神一再表明祂喜悅的是順服,而不是獻祭。 「你曾經給我預備了身體」(來十5),在希伯來舊約中是「你已經開通我的耳朵」。舊約的律法規定,若有奴僕願意終身服事主人,他的主人就要用錐子穿他的耳朵,表示接納他的獻身(申十五16-17)。因此,相當於作為奉獻之用。相反,神所喜悅的,只能透過道成肉身的神子耶穌實現。在道成肉身中,耶穌的身體得到完美的預備,適合作為完全的人和完全的神而生活。

「除去在先的,為要立定在後的」(來十9)的意思,就是放棄祭祀條例中獻祭牲的製度,這並不表示要除去神所定的道德律法。禮儀的規條是叫人準備基督的降臨,隨著基督的受死和復活,人再也不需要這些制度了。一旦基督活在我們心裡,我們就可以藉著祂來遵行道德上的律法。用有價值的動物獻祭,使罪人深深感受到自己的罪在神面前是何等嚴重。耶穌為我們流出寶血,祂的犧牲肯定勝過任何舊約的犧牲。看見祂賜給我們這份無與倫比的禮物,我們就該以委身和服事來回應祂。祂來為我們釘在十字架上,成為蒙神全然悅納的祭。神給我們預備了又新又活的途徑去討祂喜悅,並非靠遵行律法,甚至不是靠避免犯罪,而是憑信心來到祂面前得著赦免,愛祂、順服祂、跟隨祂。

 

「凡祭司天天站著侍奉神」(來十11)祭司們必須不停地站著工作。他們的工作天天都在繼續,必須屢次獻祭。祭司們永遠不能坐下!相反,耶穌既完成了他的贖罪工作,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 「這祭物永遠不能除罪」(來十11) 與「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來十4)前後呼應。舊約的動物祭獻之血可以遮蓋罪。贖罪的希伯來文是kophar,字面意思是「遮蓋」。然而,動物祭祀的血永遠不能除罪。只有耶穌,新約的完美祭物,才能除罪。阿們!我們明天繼續,以馬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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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對“10/18 每日灵修|希伯来书的大祭司(十九)”的思考
  1. 阿們感謝主!願主耶穌基督記念,並賜福祂僕人和聽道的人的生命更加豐盛,靈性更加美好!奉主耶穌的名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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