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因為沒有永遠的家,所以就住帳棚,而不是住房子。他們期待一座更美的城──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


希伯來書的大祭司(廿四)

 

出處:好消息 主講人:康老師

延續《希伯來書》第十一章用「因著信」作關鍵字,列舉了七個信心例子的第五個例子開始。信是什麼? 信必定有得著,「古人在這信上,得了美好的證據」(來十一2),我們從古人看見,他們都因著信,都有美好的得著。 「亞伯因著信獻祭與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稱義的見證」(來十一4)。對於經歷患難的人,《希伯來書》作者說,神看重我們,神悅納我們,因著信必定有所得,信心必定有賞賜。接著影片研討的是《希伯來書》十一章8-13節,我們一起來聽聽康老師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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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音頻補充

 

以下文字非視頻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這封希伯來書充滿基督教基本教義,《希伯來書》第十一章作者也講了一些「信的英雄」的事例,他們在極大的困難和逆境中仍然能夠堅忍。這些神的信的殿堂中的成員提供了極大的有關神的無條件的確定性和絕對的可靠性的證據。同樣,無論環境如何,我們也可以透過深思神在祂的舊約聖徒生命中所做的工作來保持對神的豐富應許的完美信心。其他例子包括亞伯拉罕能到應許之地,撒拉得著以撒。我們先來看經文:

 

希伯來書第十一章8-13

8.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哪裡去。

9.他因著信,就在所應許之地作客,好像在異地居住帳棚,與那同蒙一個應許的以撒、雅各一樣。

10.因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

11.因著信,連撒拉自己,雖然過了生育的歲數,還能懷孕,因他以為那應許他的是可信的。

12.所以從一個彷彿已死的人就生出子孫,如同天上的星那樣眾多,海邊的薩那樣無數。

13.這些人都是存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

 

在整章聖經裡,《希伯來書》作者每舉出「因著信」見證後,就作出一段小結。先前在亞伯和以諾之後,就說「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來十一6) 指出亞伯和以諾得神喜悅的原因。 「有神」的意思是神活著,所以就是要信神活在你我身邊,表示信祂仍然作工,並且信祂是會賞賜的。就是要信神是「使無變為有的神,並且在我們一無所有時,祂可以賞賜和祝福我們,使一切都成就。讓我們以下略做三點分享:

 

1.第五個例子,是亞伯拉罕因信順服。 (來十一8)

亞伯拉罕憑著信心出去,前往神應許賜給他的地方。但他的信心並不完美。我們可透過對比創世記十二1-5節和使徒行傳七2-4節看到這一點。很明顯,亞伯拉罕第一次只走了一半的路程,並沒有直接去到神呼召他去的地方,最後他才完全順服。然而,幾千年後,神並不「記得」那延遲的順服,只記得他的信心。

神呼召亞伯拉罕的時候,只說「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創十二1),直到把亞伯拉罕一步步帶到了迦南,才應許「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 (創十二7)。因此,得地為業的應許,並不是亞伯拉罕「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來十一8)的動力,而是他因信順服呼召的「賞賜」(來十一6節)。

 

2.第六個例子,是亞伯拉罕在應許之地寄居。 (來十一9-10)

翻譯為「作客」(來十一9)的古希臘文是paroikos,指「外人」-即指居住在某個地方,但沒有永久居住權的人。亞伯拉罕以「寄居者」的身分在神應許之地生活,除了埋葬他和撒拉的那塊地外,再沒有其它土地。亞伯拉罕的一生充滿信心(參創十七章人物介紹)。他毫無懷疑地順服神,照著神的吩咐離開家園前往另一個地方(參創十二1-4)。他對神與他所立的約深信不疑(參創十五1-6)。亞伯拉罕順服神,甚至願意將兒子以撒獻給神(參創廿二1-19)。

倘若神要求你離開熟悉、有安全感的環境,按祂的旨意而行,我們可否像亞伯拉罕這樣的順服顯示出他耐心的等待上帝所應許的產業,即使我們可能自己一生漂泊,也不在乎? 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因為沒有永遠的家,所以就住帳棚,而不是住房子。他們期待一座更美的城──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

 

3.第七個例子,撒拉的信心和結果。 (來十一11-12)

「因著信,連撒拉自己」(來十一11)撒拉起初的信心不完美。她先是因不相信而笑(創十八9-15),然後是因信而笑(創廿一6)。 「因她以為那應許她的是可信的」(來十一11)最終撒拉歸根究底,信心是認為神是信實的,能信守祂的應許。正是這個信心使撒拉還能懷孕。神賜給她力量,但撒拉是憑著信心領受的。 「一個彷彿已死的人」(來十一12),原文是陽性,指亞伯拉罕。 「如同天上的星那樣眾多」(來十一12)因為撒拉和亞伯拉罕的信心,使成千上萬的後裔得以出生。他們的信心影響了無數的生命,遠比他們想像的還要多。

 

我們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世界不是我們的家,也非我們永久居留之處(參彼前一1);故我們不應過分追求地上的物質與財富,以免忘卻神的命令。 「這些人都是存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來十一13),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撒拉到死都沒有看見子孫像天上的星那樣眾多(來十一12),也沒有看見他們的子孫得迦南的地業(來十一9)。但信心卻使他們「從遠處望見」(來十一13)。

他們從遠處望見應許,願意查看和思考神的應許,即使實現應許看起來是如此的遙遠。他們確信應許,仔細思考應許,確信應許是有效的,因為那是神作出的。他們迎接應許,以信心接受和迎接應許。亞伯拉罕和撒拉可能一天多次想到神應許要賜他們一個兒子,他們多次迎接神的應許。當我們站在所望之事的下面,神是會把這件事做出來的,但祂需要我們用信心站在下面。倘若我們都不信,神就不會做,但我們若站在所望之事的下面,相信、堅持,用生命證明這事,神就會作工。其實在靈界中,神就是透過我們的信心把這件事做出來。阿們!我們明天繼續《希伯來書》,以馬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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