謙卑與饒恕法則是很有功效,因為讓神聽我們禱告


馬太福音衝突-群體之路

出處:好消息TV 主講人:孫老師

 

今天孫老師帶我們來看《馬太福音》第十八章15-20節。馬太福音先前有幾個講論:在第五章到第七章的「登山寶訓」;第十章講述的是門徒的使命和目的;第十三章是一些比喻,對像是猶太同胞。而馬太講論第十八章是談教會生活與紛爭,記載主耶穌教導天國子民之間應有的關係。在教會裡,會有很多人得罪或與我們產生衝突。但我們要學習耶穌基督不斷的饒恕,這樣,就會帶來很大的能力。我們一起來聽聽孫老師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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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音頻補充

以下文字非視頻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第十八章一開始門徒問「天國里誰是最大的」(太十八1),表明他們在登山變像看見了天國的榮耀與權柄以後,一直思想的是自己在這榮耀與權柄中能佔有多少,卻不是思想如何尋求天國的榮耀、接受天國的權柄。人所思想的是怎樣得著天國里最大的地位,主耶穌卻要他們思想怎樣才能進天國。如果進天國的條件都不符合,哪裡還談得上誰大誰小呢? 「弟兄」指信主的門徒。 「得了你的弟兄」(太十八15)指將弟兄從罪裡挽回過來,照著天父的樣子來找回「走迷了路」的羊(太十八10-14)。這種牧者般的關懷與破壞性的批評指責的區別之一,就是要私下交通,「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太十八15)。 「句句都可定準」(太十八16)表示見證人的話必須有份量,應當選定屬靈生命較有長進的門徒。 「教會」(太十八17)是信徒之間出事時的最後挽回機會,如果教會全體的力量仍不能幫助犯錯的弟兄,那麼他必定是墮落到完全屬肉體的地步。

 

「你們」(太十八18)就是教會。 「捆綁」即定罪,「釋放」即赦免。 「同心合意」(太十八19)的求告,指(太十八15-17)為犯罪的主內弟兄的禱告。兩個人「同心合意」的禱告之所以有功效,是因為主與他們同在。 「奉我的名聚會」(太十八20)原文是「被聚集在我的名里」,他們的聚會不是自己發起的,乃是被聖靈感動,離開個人的看法和立場,放棄天然的「自己」,單純地歸屬並聯結於基督裡面,與主「同心合意」,所以就能把基督顯明出來,把天國的權柄顯明出來。

 

馬太福音第十八章  15-20

15.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16.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

17.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

18.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19.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什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

20.因為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我們要尋找和得著那些得罪我們的弟兄姐妹。在許多教會治理中,(太十八17)這段經文往往用作處分守則,如果教會全體的力量仍不能幫助犯錯的弟兄姐妹,那麼他必定是墮落到完全屬肉體的地步。這時教會就可能不再和他交通來往,一面叫他自覺羞愧(帖後三14),一面免使教會的見證受到虧損。然而,這不是耶穌講這段話的心意。耶穌的心意是有一百隻羊,有九十九隻都是好的,只有一隻不好的都要找回來(太十八10-14),並不是要把他趕走,而是要得著他。所以不要斷章取義以(太十八17)這段經文作為合理的確據來定人罪,特別在教會紛爭裡。

 

饒恕不是故意忘記。當我們饒恕弟兄姐妹,就帶來權能;就如謙卑自己,就帶來恩典,得著靈魂。饒恕所帶來的權能、權柄的威力,是「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太十八18)不但有這權能,我們能叫弟兄姐妹“犯罪的靈魂”得著釋放,我們能叫弟兄姐妹從撒旦的捆綁中得著釋放,叫魔鬼仇敵在他身上的工作被捆綁。謙卑及饒恕是能達到這效果,不但這樣,兩個人同心合意去求告,神就為我們成就,因為神也要得著靈魂。謙卑與饒恕法則是很有功效,因為讓神聽我們禱告,我們也得著權柄與能力。

 

很多人就算上了先知、醫治課程,但仍未得著權柄能力,這是因為他們仍沒有饒恕;當不饒恕,就是一個軟弱的人,與天父不能「同心合意」。求主幫助我們成為謙卑饒恕施慈愛的人,求主把天國的法則放在我們裡面,好使我們得著身邊的人,並讓神的榮耀在我們裡面。也求主使我們成為愛的出口,以致當我們禱告時,神就垂聽,當我們聚會時,神就與我們同在。以馬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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