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將那些受律法轄制的人(以受轄制的奴婢夏甲為代表)跟那些不受律法轄制的人(以作主人的撒拉為代表)作了一個對比。


加拉太書(8)~勸勉與分辨

 

出處:好消息TV 主講人:王老師

保羅在《加拉太書》四章1-11節提出: 既已得著兒子的名分,就應該在信仰上成長,而不是老在律法上的宗教禮儀打轉,因為救恩和這些禮儀沒有必然關係。接著是《加拉太書》四章12-20節,保羅以為父為母之心,勸勉加拉太教會要持守真理,直到他們裡面的基督成形。再則是《加拉太書》四章21-31節,保羅以夏甲和撒拉的對比,提醒加拉太人要脫離血氣的行為,憑應許做屬靈的真兒女。按著影片進度《加拉太書》四章12-31節,我們一起來聽聽王老師怎麼說

視頻

附上音頻補充

 

以下文字非視頻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聖經的歷史證明,人既難明白、又難翻轉,不是用世人的常理來假裝明白,就是用肉體的努力來冒充翻轉。許多自以為明白的人,其實並沒有明白,只是用各種贗品代替福音。不認識神的時候,是被罪惡和死亡轄制;認識了神以後,是被事奉和行為轄制,始終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加四8)。 《加拉太書》四章11節以前,教義式的談論告一段落,保羅轉用個人性的方式呼籲加拉太人不要陷入律法主義。從《加拉太書》四章12節開始,保羅用相當溫和的語氣來勸勉加拉太教會的信徒,這部分可說是保羅內心的表白。我們繼續來看《加拉太書》四章12-31節的經文:

 

加拉太書第四章12-31

12.弟兄們,我勸你們要像我一樣,因為我也像你們一樣。你們一點沒有虧負我。

13.你們知道我頭一次傳福音給你們,是因為身體有疾病。

14.你們為我身體的緣故受試煉,沒有輕看我,也沒有厭棄我,反倒接待我,如同神的使者,如同基督耶穌。

15.你們當日所誇的福氣在哪裡呢﹖那時你們若能行,就是把自己的眼睛剜出來給我,也都情願。這是我可以給你們作見證的。

16.如今我將真理告訴你們,就成了你們的仇敵嗎﹖

17.那些人熱心待你們,卻不是好意,是要離間你們(原文是把你們關在外面),叫你們熱心待他們。

18.在善事上,常用熱心待人原是好的,卻不單我與你們同在的時候才這樣。

19.我小子啊,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裡。

20.我巴不得現今在你們那裡,改換口氣,因我為你們心裡作難。

21.你們這願意在律法以下的人,請告訴我,你們豈沒有聽見律法嗎﹖

22.因為律法上記著,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使女生的,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

23.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著血氣生的;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是憑著應許生的。

24.這都是比方:那兩個婦人就是兩約。一約是出於西乃山,生子為奴,乃是夏甲。

25.這夏甲二字是指著亞拉伯的西乃山,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因耶路撒冷和他的兒女都是為奴的。

26.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祂是我們的母。

27.因為經上記著:不懷孕、不生養的,你要歡樂;未曾經過產難的,你要高聲歡呼;因為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

28.弟兄們,我們是憑著應許作兒女,如同以撒一樣。

29.當時,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

30.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是說:把使女和他兒子趕出去!因為使女的兒子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

31.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女,乃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了。

 

保羅引述許多辯論,為要證明我們是承受產業;因著耶穌基督的救贖,我們已經脫離律法,故此不要回到從前的模式。 《加拉太書》四章12-31節,使徒保羅指出加拉太教會的改變,並以亞伯拉罕的兩個兒子以實瑪利和以撒為例,指出從應許生的才能承受產業。保羅對加拉太教會的心意明確且清晰,我們若能抓緊他的焦點,就能明白今天神要我們作的事情。我們概分兩段略作以下分享:

 

一. 持守真理,基督成形(加四12-20)

「我也像你們一樣」(加四12)保羅也像外邦人一樣,曾經犯錯而悔改歸向基督,現在又拒絕受律法的捆鎖(等於是成為外邦人)。這就是一顆為父的心,保羅常常這樣跟門徒說。我們在牧養服事上,也要有為父的心。我們教導別人時,先要自己能做到。所以,保羅要弟兄們像他一樣,有一個兒子的心,有基督在心裡成形。聖經並沒有記載這「疾病」(加四13)究竟是什麼,身體有疾病引起的各種試煉或許有些關係。但這裡真正的要點是,不管保羅患的是怎樣的疾病,加拉太人並沒有輕看他,也沒有厭棄他。 「你們當日所誇的福氣在哪裡呢」(加四15),可譯為「你們當日的好意哪裡去了呢」。 「把自己的眼睛剜出來給我,」(加四15)是當時的口語,用來表明愛慕之心,甚至願把自己最寶貴的、不能替換的東西給人。 「如今我將真理告訴你們,就成了你們的仇敵嗎?」(加四16)保羅將真理告訴信徒,猶太的信徒不要堅持守割禮,規定哪些東西不能吃、哪些東西不能碰,不要將外邦信徒歸化成猶太人。外邦的信徒也不要被洗腦唆擺,已經信了耶穌,就要因信稱義,不需要成為猶太人才能得救。他們已經是神的兒子了,就要持守這真理,防範那些人熱心待他們、離間他們的人。

「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裡。」(加四19)這是保羅為父的心。保羅用這個比喻,表達他願意為他們擺上一切,他感謝他們以前怎樣接待他,願意為他們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他們心裡,只要他們披戴基督,肉身不需要再受割禮。他們內在的生命和信仰核心要像基督耶穌,像真兒子,神的兒子基督要在他們裡面成形。保羅執著的一點是,他們並不是靠行為得救,裡面要有基督的生命,有兒子的身份和兒子的靈,有基督的饒恕。顯然保羅用生產的比喻來描述自己與加拉太信徒的關係,保羅是母親,加拉太人是嬰兒。而一方面基督也如胚胎在加拉太人心中成形。外邦信徒容易遭受逼迫,因為不跪拜羅馬的皇帝和偶像,又不像猶太人有在會堂的身份。但保羅鼓勵他們說,要持守真理,等到基督成形在心裡,不受唆擺,不被離間,不被這些非福音的學說所唆。我們成為兒子純粹只因相信耶穌,不是因為我們做了什麼,不是因為我們的行為多好,因為我們有了兒子的靈,行出來的就像耶穌,說話像耶穌,思想像耶穌,行為像耶穌,待人接物似耶穌,活出兒子的樣式。

 

二. 脫離血氣的行為,憑應許作兒女(加四21-31)

保羅結束了對福音真理的辯護,開始呼籲加拉太人根據真理採取行動。那些「願意在律法以下」(加四21)生活的加拉太人,輕信了假師傅的迷惑,自己卻沒有好好地閱讀律法書。 「律法上記著」(加四22),指創十六至廿一章的梗概。保羅在真正的基督耶穌與律法主義之間所作的第一個對比,是自主與為奴的對比。

「那使女所生的是按著血氣生的;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是憑著應許生的。」(加四23)這裡說到一個是憑應許所生的,一個是憑血氣所生的。憑血氣所生的是使女夏甲所生的,是以實馬力。憑應許所生的,就是撒拉所生的以撒。這裡也提到有兩座山,一座是西乃山,一個是在上的耶路撒冷,所以西乃山是屬於血氣的約,而在上的耶路撒冷是代表應許的約。夏甲是使女,撒拉是自主婦人,所以以實馬裡是血氣生的,以撒是按著聖靈生的。 「不懷孕、不生養的,你要歡樂」(加四27) 這段引自以賽亞書五四1的經文同時暗示,不久以後基督徒的人數將會超過猶太人——這一應許現今已得到應驗。此處保羅用來說明以信心為本的基督徒將會比以守律法為本的猶太人更蒙福興盛。

「弟兄們,我們是憑著應許作兒女,如同以撒一樣。當時,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加四28-29)我們是憑著應許作兒女的,如同以撒一樣,那屬血氣生的,就是以實瑪利,逼迫那按著聖靈生的,就是指以撒。我們要脫離血氣的行為,要憑應許作兒女。保羅用這個對比,再一次提醒加拉太人,他們是憑應許、按聖靈生的,所以要成為神的兒女,不是靠行為和血氣肉身。猶太人所有的他們要持守,外邦信徒則是披戴基督,有基督成形,按聖靈而生,有兒子的靈在裡面,是神的兒女。保羅不斷地用這真理來教導他們,苦口婆心地教導他們,甚至用責罵的語調來罵他們。保羅說,他們都是領受了兒子的身份,有神兒子的靈進入裡面,得救完全是神的恩典和應許。

 

我們都是因著相信基督而得救,並非靠著行為。保羅將那些受律法轄制的人(以受轄制的奴婢夏甲為代表)跟那些不受律法轄制的人(以作主人的撒拉為代表)作了一個對比。夏甲嘲笑撒拉(參創十六4),就好像猶太教士逼迫外邦信徒一樣,堅持他們必須遵守律法才能得救。最後撒拉獲勝,因為神按著應許,賜給她一個兒子;同樣,那些以信來敬拜基督的人,最終也一定會獲勝。我們靠肉身都不能作什麼,也不能得救,要靠著聖靈、因著信、憑著應許,成為神的兒女。我們常活在過去的規條之下,思想模式仍然活在過去的模式裡面,但我們要脫離這血氣,脫離奴僕,知道耶穌愛我們,為我們捨己,這個救恩是完整的,無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亞伯拉罕也是我們的父,因為祂是多國之父,成為我們的祝福。我們感謝有保羅持守這個真理,讓我們不用去守割禮,可以自由地接受愛、自由地敬拜。願我們都成為屬靈的真兒女。阿們!我們明天繼續,以馬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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