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認識聖靈的權能、神蹟奇事和神終極的心意。


路加福音弱勢的福音. 路加的見證(十五)

出處:好消息TV 主講人:康老師

 

今天康老師繼續分享《路加福音》的見證第十一章33-54節起。接下來耶穌告訴眾人要打開他們屬靈的眼睛,看到祂就是世上的光,人需要讓光照進生命裡,成為光明之子。另康老師也分享了《路加福音》第十二章1-21 節,這時每一個人的生命都要被提升,都要預備,特別是耶穌將要受死;我們今天也要面對耶穌的再回來,我們應如何回應呢?我們一起來聽聽康老師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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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音頻補充

以下文字非視頻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主耶穌「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約一9)。正如人點燈是為了照明,主耶穌也沒有把光藏起來,而是明明地照在人的眼前,「使進來的人得見亮光」(路十一33)。我們一起先來看經文:

 

路加福音第十一章 33-54

33.沒有人點燈放在地窨子裡,或是鬥底下,總是放在燈檯上,使進來的人得見亮光。

34.你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

35.所以,你要省察,恐怕你裡頭的光或者黑暗了。

36.若是你全身光明,毫無黑暗,就必全然光明,如同燈的明光照亮你。

37.說話的時候,有一個法利賽人請耶穌同他吃飯,耶穌就進去坐席。

38.這法利賽人看見耶穌飯前不洗手便詫異。

39.主對他說:如今你們法利賽人洗淨杯盤的外面,你們裡面卻滿了勒索和邪惡。

40.無知的人哪,造外面的,不也造裡面嗎?

41.只要把裡面的施捨給人,凡物於你們就都潔淨了。

42.你們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芸香並各樣菜蔬獻上十分之一,那公義和愛神的事反倒不行了。這原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43.你們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喜愛會堂裡的首位,又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你們的安。

44.你們有禍了!因為你們如同不顯露的墳墓,走在上面的人並不知道。

45.律法師中有一個回答耶穌說:夫子!你這樣說也把我們糟蹋了。

46.耶穌說:你們律法師也有禍了!因為你們把難擔的擔子放在人身上,自己一個指頭卻不肯動。

47.你們有禍了!因為你們修造先知的墳墓,那先知正是你們的祖宗所殺的。

48.可見你們祖宗所做的事,你們又證明又喜歡;因為他們殺了先知,你們修造先知的墳墓。

49.所以,神用智慧(用智慧:或作的智者)曾說:我要差遣先知和使徒到他們那裡去,有的他們要殺害,有的他們要逼迫,

50.使創世以來所流眾先知血的罪都要問在這世代的人身上,

51.就是從亞伯的血起,直到被殺在壇和殿中間撒迦利亞的血為止。我實在告訴你們,這都要問在這世代的人身上。

52.你們律法師有禍了!因為你們把知識的鑰匙奪了去,自己不進去,正要進去的人你們也阻擋他們。

53.耶穌從那裡出來,文士和法利賽人就極力的催逼他,引動他多說話,

54.私下窺聽,要拿他的話柄。

 

我們之所以缺乏屬靈的領受能力,是因為不肯「聽神之道而遵守」(路十一28)。所以主耶穌說:「人若立志遵著祂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約七17),裡面也「必全然光明,如同燈的明光照亮你」(路十一36)。按第十一章33-54節經文進度大致可分為以下四段:

一.心眼了亮才能見光(路十一33-36);聽而不行的百姓在看到主耶穌的許多神蹟之後,還要再「求從天上來的神蹟」(路十一16),原因不是因為光照不夠強,而是因為他們的心眼昏暗,所以「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約一5)。

 

二.法利賽人的三禍(路十一37-44);法利賽人為了自己的權柄,卻把聖所供職的規定擴大到尋常百姓的日常生活中。因此,主耶穌向法利賽人宣告了三禍。

 

三.文士的三禍(路十一45-52);「律法師」(路十一45)就是「文士」(路十一53),指那些精通希伯來聖經和猶太口傳律法的人。主耶穌並沒有放過這些律法師,祂也向文士也宣告了三禍。

 

讓我們一起很快地總結一下法利賽人和律法師的六禍:

1.十一奉獻卻不行公義

2.愛慕虛假的名聲

3.掩蓋自己的罪惡和污穢

4.推卸當盡的責任

5.自義卻不肯悔改

6.壟斷了知識,阻隔了生命

求主幫助我們不讓法利賽人的炅在我們的生命中,杜絕一切的假冒為善。

 

四.耶穌被盤問(路十一53-54);主耶穌吃了法利賽人的筵席(路十一37),卻在餐桌上毫不客氣地責備了文士和法利賽人。因為祂是真光,不會用筵席來交換神的真理。文士和法利賽人殷勤地和主耶穌說話,但卻不是為了尋求真理,而是想伺機抓主的把柄、密謀陷害。神責備人,從來不是要人永不翻身,而是審判前的責備,期望人願意悔改,藉此得救。耶穌在那裡爭戰,然而我們看見他真的有恩典,其實他可以不跟他們衝突,然而他還是想挽回他們,只是必須用責備的方法。

 

我們現在就是活在「這世代」,是一個很關鍵的時刻,神要做兩件事,神要在這世代裡彰顯祂的神蹟,神要作拯救的工作,施行贖價的工作;另一個工作,就是悔改。神在以先已應許我們一些事,但要來到「這世代」這時刻才開始成就,因為神在等我們做對祂的心意,其中一樣就是認罪悔改在耶穌的腳前。

 

接著《路加福音》第十二章1-21 節不僅是耶穌,包括跟隨祂的門徒也將遭受苦難,所以耶穌勸勉門徒,即使將來受難,也不要懼怕,要勇往直前。這樣的教訓與耶穌對末世的默示性講話相似,不僅勸勉耶穌時代的人,也勸勉任何世代因著耶穌受難的人。我們先來看經文:

 

路加福音第十二章 1-21

1.這時,有幾萬人聚集,甚至彼此踐踏。耶穌開講,先對門徒說:你們要防備法利賽人的酵,就是假冒為善。

2.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

3.因此,你們在暗中所說的,將要在明處被人聽見;在內室附耳所說的,將要在房上被人宣揚。

4.我的朋友,我對你們說,那殺身體以後不能再做什麼的,不要怕他們。

5.我要指示你們當怕的是誰:當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丟在地獄裡的。我實在告訴你們,正要怕他。

6.五個麻雀不是賣二分銀子嗎?但在神面前,一個也不忘記;

7.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

8.我又告訴你們,凡在人面前認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認他;

9.在人面前不認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認他。

10.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的,總不得赦免。

11.人帶你們到會堂,並官府和有權柄的人面前,不要思慮怎麼分訴,說什麼話;

12.因為正在那時候,聖靈要指教你們當說的話。

13.眾人中有一個人對耶穌說:夫子!請你吩咐我的兄長和我分開家業。

14.耶穌說:你這個人!誰立我作你們斷事的官,給你們分家業呢?

15.於是對眾人說: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

16.就用比喻對他們說:有一個財主田產豐盛;

17.自己心裡思想說:我的出產沒有地方收藏,怎麼辦呢?

18.又說:我要這麼辦:要把我的倉房拆了,另蓋更大的,在那裡好收藏我一切的糧食和財物,

19.然後要對我的靈魂說:靈魂哪,你有許多財物積存,可作多年的費用,只管安安逸逸的吃喝快樂吧!

20.神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

21.凡為自己積財,在神面前卻不富足的,也是這樣。

 

《路加福音》第十二章一開始耶穌是面向所有的人說話,是「幾萬人聚集」(路十二1)的場景,祂正走向耶路撒冷,這是祂最後的時刻。同樣記載了耶穌親自講的話,是耶穌給門徒和世人的提醒。這些提醒涉及生命中的許多方面,對我們有很大的警戒。

第一個提醒:不要假冒為善(路十二1-3)。主耶穌經常批評法利賽人的假冒為善,我們實在需要引以為鑑,不論人前人後,我們都應該以神為中心,這樣我們就有正確的標準來管理自己。

第二個提醒:不要怕人,要怕神(路十二4-7)。人只在今世有權柄,只有神永遠有權柄。所以我們當怕的是神,而不是人。當我們敬畏神時,神會保護我們。而當我們面對責難、審訊時,聖靈甚至會指教我們當說的話。

第三個提醒:要尊榮耶穌、尊榮聖靈(路十二8-12)。我們要在人面前認耶穌,也就是尊榮祂、為祂作見證,那麼祂就會在父神面前承認我們。提到聖靈的地位以及工作,在面對逼迫的時候聖靈將主動介入幫助門徒,所以門徒可以有倚靠。由天父、聖子、聖靈的不可侵犯以及權威,和天父、聖子、聖靈的顧念與參與來鼓勵門徒勇於面對逼迫!

第四個提醒:要在神面前富足(路十二13-21)。主耶穌警告眾人:「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路十二15)。因為「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西三5),是魔鬼設下的陷阱。生命的價值不在乎暫時擁有過什麼,而在乎與生命源頭的關係、在永恆國度裡的位置。一個在神面前「富足」的人,不在乎他擁有多少恩典,而在乎他怎樣使用恩典。

 

面對法利賽人的酵,要脫離他們的傳統,要認識聖靈的權能、神蹟奇事和神終極的心意。昔日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都理性太大,今日很多教會的問題也是理性太大,所以很多教會不能認罪,不能先恩典後真理。例如:人離婚後就要離開教會。我們不要如此。求主耶穌幫助我們對神有信心,不憂慮、不虛假地跟隨祢,為神擺上我們的生命,忠心來服事神。我們明天繼續,以馬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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