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神的兒女,我們要像祂行義、不犯罪,「行義的才是義人」。我們行義,如主是義一樣,像祂是聖潔及行義的,並且不犯罪。


約翰書信約翰一書 (十七)

出處:好消息TV 主講人:劉老師

使徒約翰講到上帝是公義的,行公義的人是上帝的兒女(約壹二29),我們要「潔淨自己,像祂潔淨一樣。」(約壹三3),潔淨自己的意思是在道德上保持正直,不被罪敗壞。神要潔淨我們,但我們必須盡自己的本分,在行動上配合。接著錄像經文進度是《約翰壹書》三章 4-8節,我們再來聽聽劉老師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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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音頻補充

 

以下文字非完全影片內容,僅做粗略分享:

我們在與罪的爭戰中常常失敗,因為我們不按照罪的本質來稱呼它:違背律法,冒犯偉大的立法者-神。相反,我們會說:「如果我做錯了什麼…」或「犯了錯誤…」等等。我們要按著罪的本質稱呼它:罪和違反律法。 「邁向聖潔生活的第一步是認識罪的本質和邪惡。我們先來看《約翰壹書》三章 4-8節經文:

 

約翰壹書三章  4-8

4.凡犯罪的,就是違反律法;違反律法就是罪。

5.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並沒有罪。

6.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

7.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

8.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一開始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

 

一個人的身分決定了他外在的行為。 「神的兒女」是個何等尊貴榮耀的身份。很多的時候,我們都忘記了這一點,以至於我們所行出來的與我們尊貴的身份不相稱。而約翰的提醒,讓我們不僅著眼在現在,也看向未來。因為知道主必顯現,每個基督徒都需要在神的面前交帳。若是我們滿身污穢,有何顏面見主呢! 《約翰壹書》三章 4-8節的論述中,約翰講到罪和信徒、基督的關係,勸勉信徒不要犯罪。首先,我們看到人為何犯罪:

1.違反律法:「凡犯罪的就是違反律法;違反律法就是罪」(約壹三4)。

2 被人引誘:「小子們哪,不要被人引誘。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約壹三7)

3.魔鬼的作為:「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約壹三8)

 

其次,我們看到,耶穌基督道成肉身已經除去我們裡面的罪。 「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祂並沒有罪」(約壹三5)。耶穌基督是無罪的神的羔羊,正因為祂是完全沒有罪的,祂在十字架上受死擔當我們的罪才算是有效,耶穌基督成為我們的贖罪祭,我們才被神稱為義。

 

有了「義」的地位並不表示信徒在道德上就自動完全不可能犯罪了。在我們每一日的生活中,還是會偶爾違背神的意思,還是會被人引誘,還是會中了魔鬼的圈套,怎樣才能不犯罪呢?約翰給出讓我們能夠不犯罪的方法,就是住在基督裡。 「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約壹三6)。耶穌也曾如此教導我們,他說「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 」(約翰福音十五5 年)。信徒如何每天住在基督裡?是每天的靈修、禱告和讀聖經,與主親近,與主連結,「要常常喜樂,不住地禱告,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裡向你們所定的旨意。」(帖前五16)的敬虔操練,讓我們得以體會「住在祂裡面」的實際。

 

守律法,就是活出耶穌的屬性。約翰說,神兒女要遵守律法,這不是刻苦的,因為我們有神兒子耶穌在前。我們要完全,是因為神是完全的。耶穌是無罪的,所以祂能除滅我們的罪,也能幫助我們勝過罪。因此約翰說「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約壹三8)。天父賜我們贖罪的愛,使我們得稱為祂的兒女,使我們脫離一切轄制,因為我們現在已是神的兒女。身為神的兒女,我們要像祂行義、不犯罪,「行義的才是義人」(約壹三7) 。我們行義,如主是義一樣,像祂是聖潔及行義的,並且不犯罪。阿們!我們明天繼續,以馬內利


天天以神的話為靈命的糧食

日日以神的道為行為的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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