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以西結再次看到「以色列神的榮耀從東而來」。


以西結書榮耀的主

出處:好消息TV 主講人:邵老師

 

天使已經帶先知「出朝東的門,量院的四圍」(結四二15),現在,天使再次把他帶回「朝東的門」,等候神的榮耀回來。榮耀的主傳遞以色列復興的異象,提到將來的地怎樣劃分,聖殿的獻祭怎樣、節期怎樣守,甚至度量衡、納綐也規定了。以西結的領受是很細緻,是千真萬確的。這裡說到每年的一月和七月的逾越節及住棚節。是復興的以色列的運作是怎樣,這給被擄的以色列民一個大大的盼望,讓他們知道他們一定會歸回。將來以色列是公平的,不會再被擄。我們一起來聽聽邵老師怎麼說

視頻

附上音頻補充

以下篇幅按視頻介紹順序: 

 

十九年前,以西結看見神的榮耀從「耶和華殿的東門口」(結十19)離開被玷污的聖殿,「停在城東的那座山上」(結十一23)。現在,以西結再次看到「以色列神的榮耀從東而來」。 「其實耶和華仍在那裡」(結三十五10),從來沒有遠離應許之地。神是聖潔的,祂所揀選的百姓也當聖潔(利十一45);神願意與自己的百姓永遠同住,但卻不願與污穢同住(申二十三14)。因此,神宣告:「他們當從我面前遠除邪淫和他們君王的屍首,我就住在他們中間直到永遠」。

 

以西結書第四十三章

1.以後,他帶我到一扇門,就是朝東的門。

2.以色列神的榮光從東而來。祂的聲音如同多水的聲音;地就因祂的榮耀而發光。

3.其狀如從前他來滅城的時候我所見的異象,那異像如我在迦巴魯河邊所見的異象,我就俯伏在地。

4.耶和華的榮光從朝東的門照入殿中。

5.靈將我舉起,帶入內院,不料,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殿。

6.我聽見有一位從殿中對我說話。有一人站在我旁邊。

7.他對我說:人子啊,這是我寶座之地,是我腳掌所踏之地。我要在這裡住,在以色列人中直到永遠。以色列家和他們的君王必不再玷污我的聖名,就是行邪淫、在錫安的高處葬埋他們君王的屍首,

8.使他們的門坎挨近我的門坎,他們的門框挨近我的門框;他們與我中間僅隔一牆,並且行可憎的事,玷污了我的聖名,所以我發怒滅絕他們。

9.現在他們當從我面前遠除邪淫和他們君王的屍首,我就住在他們中間直到永遠。

10.人子啊,你要將這殿指示以色列家,使他們因自己的罪孽慚愧,也要他們量殿的尺寸。

11.他們若因自己所行的一切事慚愧,你就將殿的規模、樣式、出入之處,和一切形狀、典章、禮儀、法則指示他們,在他們眼前寫上,使他們遵照殿的一切規模典章去做。

12.殿的法則乃是如此:殿在山頂上,四圍的全界要稱為至聖。這就是殿的法則。

13.以下量祭壇,是以肘為度(這肘是一肘零一掌)。底座高一肘,邊寬一肘,四圍起邊高一掌,這是壇的座。

14.從底座到下層磴台,高二肘,邊寬一肘。從小磴台到大磴台,高四肘,邊寬一肘。

15.祭壇上的供台,高四肘。供台的四個角落都有角。

16.供台長十二肘,寬十二肘,四面見方。

17.磴台長十四肘,寬十四肘,四面見方。四圍起邊高半肘,底座四圍的邊寬一肘。台階朝東。

18.他對我說:人子啊,主耶和華如此說:建造祭壇,為要在其上獻燔祭灑血,造成的時候典章如下:

19.主耶和華說,你要將一隻公牛犢作為贖罪祭,給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後裔,就是那親近我、事奉我的。

20.你要取些公牛的血,抹在壇的四角和磴台的四拐角,並四圍所起的邊上。你這樣潔淨壇,祭壇就潔淨了。

21.你又要將那作贖罪祭的公牛犢燒在殿外、聖地之外預定之處。

22.次日,要將無殘疾的公山羊獻為贖罪祭;要潔淨壇,像用公牛犢潔淨的一樣。

23.潔淨了壇,就要將一隻無殘疾的公牛犢和羊群中一隻無殘疾的公綿羊

24.奉到耶和華前。祭司要撒鹽在其上,獻與耶和華為燔祭。

25.七日內,每日要預備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也要預備一隻公牛犢和羊群中的一隻公綿羊,都要沒有殘疾的。

26.七日祭司潔淨壇,祭壇就潔淨了;要這樣把祭壇分別為聖。

27.滿了七日,自八日以後,祭司要在壇上獻你們的燔祭和平安祭;我必悅納你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進入國度以後,主耶穌已經「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十14)。因此,國度裡獻祭的意義與舊約時代不同,不再是預表把基督釘十字架,而是為了記念主耶穌已經將自己獻作「更美的祭物」(來十12),也提醒人永遠需要支取基督的救贖(約壹一7-10)。正如教會的聖餐,目的是為了「表明主的死」(林前十一26)、記念祂已經成就的救恩。

 

接著,當耶和華帶著以西結來到殿前,他看見耶和華的榮光充滿聖殿,就滿心敬畏地俯伏在地。百姓只能從北門和南門進入外院,目的就是分別為聖。應使人產生一種聚集敬拜的熱望。那裡指出,耶和華的榮光是如此顯然,使敬拜者俯伏拜倒在祂面前。耶和華指示以西結用心留意一切有關聖殿及其出入之處的新法則,並命他警告眾民,叫他們不要再使用任何外邦人在聖殿裡事奉。

 

以西結書第四十四章

1.他又帶我回到聖地朝東的外門;那門關閉了。

2.耶和華對我說:這門必須關閉,不可敞開,誰也不可由其中進入;因為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已經由其中進入,所以必須關閉。

3.至於王,他必按王的位分,坐在其內,在耶和華面前吃餅。他必由這門的廊而入,也必由此而出。

4.他又帶我由北門來到殿前。我觀看,看見耶和華的榮光充滿耶和華的殿,我就俯伏在地。

5.耶和華對我說:人子啊,我對你所說耶和華殿中的一切典章法則,你要放在心上,用眼看,用耳聽,並要留心殿宇和聖地一切出入之處。

6.你要對那悖逆的以色列家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家啊,你們行一切可憎的事,當夠了吧!

7.你們把我的食物,就是脂油和血獻上的時候,將身心未受割禮的外邦人領進我的聖地,玷污了我的殿;又背了我的約,在你們一切可憎的事上,加上這一層。

8.你們也沒有看守我的聖物,卻派別人在聖地替你們看守我所吩咐你們的。

9.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中的外邦人,是身心未受割禮的,都不可入我的聖地。

10.當以色列人走迷的時候,有利未人遠離我,就是走迷離開我、隨從他們的偶像,他們必擔當自己的罪孽。

11.然而他們必在我的聖地當僕役,照管殿門,在殿中供職;必為民宰殺燔祭牲和平安祭牲,必站在民前伺候他們。

12.因為這些利未人曾在偶像前伺候這民,成了以色列家罪孽的絆腳石,所以我向他們起誓:他們必擔當自己的罪孽。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13.他們不可親近我,給我供祭司的職分,也不可挨近我的一件聖物,就是至聖的物;他們卻要擔當自己的羞辱和所行可憎之事的報應。

14.然而我要使他們看守殿宇,辦理其中的一切事,並做其內一切當做之工。

15.以色列人走迷離開我的時候,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孫仍看守我的聖所。他們必親近我,事奉我,並且侍立在我面前,將脂油與血獻給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16.他們必進入我的聖所,就近我的桌前事奉我,守我所吩咐的。

17.他們進內院門必穿細麻衣。在內院門和殿內供職的時候不可穿羊毛衣服。

18.他們頭上要戴細麻布裹頭巾,腰穿細麻布褲子;不可穿使身體出汗的衣服。

19.他們出到外院的民那裡,當脫下供職的衣服,放在聖屋內,穿上別的衣服,免得因聖衣使民成聖。

20.不可剃頭,也不可容髮綹長長,只可剪髮。

21.祭司進內院的時候都不可喝酒。

22.不可娶寡婦和被休的婦人為妻,只可娶以色列後裔中的處女,或是祭司遺留的寡婦。

23.他們要使我的百姓知道聖俗的分別,又使他們分辨潔淨的和不潔淨的人。

24.有爭點的事,他們要站立判斷,要按我的典章判斷。在我一切的節期必守我的律法、條例,也必以我的安息日為聖日。

25.他們不可挨近死屍沾染自己,只可為父親、母親、兒子、女兒、弟兄,和未嫁人的姊妹沾染自己。

26.祭司潔淨之後,必再計算七日。

27.當他進內院,進聖所,在聖所事奉的日子,要為自己獻贖罪祭。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28.祭司必有產業,我是他們的產業。不可在以色列中給他們基業;我是他們的基業。

29.素祭、贖罪祭,和贖愆祭他們都可以吃,以色列中一切永獻的物都要歸他們。

30.首先初熟之物和一切所獻的供物都要歸給祭司。你們也要用初熟的麥子磨麵給祭司;這樣,福氣就必臨到你們的家了。

31.無論是鳥是獸,凡自死的,或是撕裂的,祭司都不可吃。

 

耶和華希望作祭司的產業,而祭司在世上將一無所有。這對今天的神僕也是真確的;祂希望我們在祂裡面能得到完全的滿足,因而自由地事奉,不受世上的掛慮所攔阻。像保羅一樣,我們可以學習在任何景況都知足(腓四11),不過我們必須學習,因為那並非每個人都能自然地做到的。一個破碎的人能說:「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神是我心裡的力量,又是我的福分,直到永遠。」(詩七三25,26)。有神學歸納結四三13~四五6是「祭司的法則」:

1.潔淨祭壇的儀式(結四三13-27);

2.東門要永遠關閉(結四四1-3);

3.出入聖地的法則(結四四4-9);

4.祭司資格的法則(結四四10-14);

5.祭司要分別為聖(結四四15-27);

6.祭司憑信心生活(結四四28-31);

7.房屋要分別為聖(結四五1-6)。

 

繼續,「聖供地」東西「長二萬五千肘」,南北「寬一萬肘」,大約是67.6平方公里,作為祭司的「房屋之地與聖所之聖地」。利未人不再被分散在十二個支派中,而是集中在聖殿附近,「歸與在殿中供職的利未人」的利未人之地和祭司之地一樣大。 「屬城的地業」只有祭司之地的一半大,「要歸以色列全家」,是專門給耶路撒冷城使用的土地。 「其中的土產要作城內工人的食物。所有以色列支派中,在城內做工的,都要耕種這地」,完全倚靠神的供應,而不是倚靠推羅所代表的世界經濟和金融體系。

 

以西結書第四十五章

1.你們拈鬮分地為業,要獻上一分給耶和華為聖供地,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這分以內,四圍都為聖地。

2.其中有作為聖所之地,長五百肘,寬五百肘,四面見方。四圍再有五十肘為郊野之地。

3.要以肘為度量地,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其中有聖所,是至聖的。

4.這是全地的一分聖地,要歸與供聖所職事的祭司,就是親近事奉耶和華的,作為他們房屋之地與聖所之聖地。

5.又有一分,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要歸與在殿中供職的利未人,作為二十間房屋之業。

6.也要分定屬城的地業,寬五千肘,長二萬五千肘,挨著那分聖供地,要歸以色列全家。

7.歸王之地要在聖供地和屬城之地的兩旁,就是聖供地和屬城之地的旁邊,西至西頭,東至東頭,從西到東,其長與每支派的分一樣。

8.這地在以色列中必歸王為業。我所立的王必不再欺壓我的民,卻要按支派將地分給以色列家。

9.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的王啊,你們應當知足,要除掉強暴和搶奪的事,施行公平和公義,不再勒索我的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10.你們要用公道天平、公道伊法、公道罷特。

11.伊法與罷特大小要一樣。罷特可盛賀梅珥十分之一,伊法也可盛賀梅珥十分之一,都以賀梅珥的大小為準。

12.舍客勒是二十季拉;二十舍客勒,二十五舍客勒,十五舍客勒,為你們的彌那。

13.你們當獻的供物乃是這樣:一賀梅珥麥子要獻伊法六分之一;一賀梅珥大麥要獻伊法六分之一。

14.你們獻所分定的油,按油的罷特,一柯珥油要獻罷特十分之一(原來十罷特就是一賀梅珥)。

15.從以色列滋潤的草場上每二百羊中,要獻一隻羊羔。這都可作素祭、燔祭、平安祭,為民贖罪。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16.此地的民都要奉上這供物給以色列中的王。

17.王的本分是在節期、月朔、安息日,就是以色列家一切的節期,奉上燔祭、素祭、奠祭。他要預備贖罪祭、素祭、燔祭,和平安祭,為以色列家贖罪。

18.主耶和華如此說:正月初一日,你要取無殘疾的公牛犢,潔淨聖所。

19.祭司要取些贖罪祭牲的血,抹在殿的門柱上和壇磴台的四角上,並內院的門框上。

20.本月初七日(七十士譯本是七月初一日)也要為誤犯罪的和愚蒙犯罪的如此行,為殿贖罪。

21.正月十四日,你們要守逾越節,守節七日,要吃無酵餅。

22.當日,王要為自己和國內的眾民預備一隻公牛作贖罪祭。

23.這節的七日,每日他要為耶和華預備無殘疾的公牛七隻、公綿羊七隻為燔祭。每日又要預備公山羊一隻為贖罪祭。

24.他也要預備素祭,就是為一隻公牛同獻一伊法細面,為一隻公綿羊同獻一伊法細面,每一伊法細面加油一欣。

25.七月十五日守節的時候,七日他都要如此行,照逾越節的贖罪祭、燔祭、素祭,和油的條例一樣。

 

結四五7~四六18的主題是「君王的法則」,整體是一個交錯對稱的結構:

A.君王的權利責任(結四五7-12);

B. 君王的獻祭本分(結四五13-四十六15);

A1. 君王的權柄界線(結四六16-18)。

在國度裡,尼散月初一日將成為以色列的新年,百姓要潔淨聖所。若有「誤犯罪的和愚蒙犯罪的」,在「初七日」還有第二次潔淨的機會。這兩個日子可能取代了七月的吹角節和贖罪日(利二十三24-32)。

 

以西結書第四十六章

1.主耶和華如此說:內院朝東的門,在辦理事務的六日內必須關閉;惟有安息日和月朔必須敞開。

2.王要從這門的廊進入,站在門框旁。祭司要為他預備燔祭和平安祭,他就要在門坎那裡敬拜,然後出去。這門直到晚上不可關閉。

3.在安息日和月朔,國內的居民要在這門口,耶和華面前敬拜。

4.安息日,王所獻與耶和華的燔祭要用無殘疾的羊羔六隻,無殘疾的公綿羊一隻;

5.同獻的素祭要為公綿羊獻一伊法細面,為羊羔照他的力量而獻,一伊法細面加油一欣。

6.當月朔,要獻無殘疾的公牛犢一隻,羊羔六隻,公綿羊一隻,都要無殘疾的。

7.他也要預備素祭,為公牛獻一伊法細面,為公綿羊獻一伊法細面,為羊羔照他的力量而獻,一伊法細面加油一欣。

8.王進入的時候必由這門的廊而入,也必由此而出。

9.在各節期,國內居民朝見耶和華的時候,從北門進入敬拜的,必由南門而出;從南門進入的,必由北門而出。不可從所入的門而出,必要直往前行,由對門而出。

10.民進入,王也要在民中進入;民出去,王也要一同出去。

11.在節期和聖會的日子同獻的素祭,要為一隻公牛獻一伊法細面,為一隻公綿羊獻一伊法細面,為羊羔照他的力量而獻,一伊法細麵加油一欣。

12.王預備甘心獻的燔祭或平安祭,就是向耶和華甘心獻的,當有人為他開朝東的門。他就預備燔祭和平安祭,與安息日預備的一樣,獻畢就出去。他出去之後,當有人將門關上。

13.每日,你要預備無殘障一歲的羊羔一隻,獻與耶和華為燔祭;要每早晨預備。

14.每早晨也要預備同獻的素祭,細麵一伊法六分之一,並油一欣三分之一,調和細麵。這素祭要常獻與耶和華為永遠的定例。

15.每早晨要這樣預備羊羔、素祭,並油為常獻的燔祭。

16.主耶和華如此說:王若將產業賜給他的兒子,就成了他兒子的產業,那是他們承受為業的。

17.倘若王將一分產業賜給他的臣僕,就成了他臣僕的產業;到自由之年仍要歸與王。至於王的產業,必歸與他的兒子。

18.王不可奪取民的產業,以致驅逐他們離開所承受的;他要從自己的地業中,將產業賜給他兒子,免得我的民分散,各人離開所承受的。

19.那帶我的,將我從門旁進入之處、領進為祭司預備的聖屋,是朝北的,見後頭西邊有一塊地。

20.他對我說:這是祭司煮贖愆祭、贖罪祭,烤素祭之地,免得帶到外院,使民成聖。

21.他又帶我到外院,使我經過院子的四個角落,見每個角落各有一個院子。

22.院子四角的院子,周圍有牆,每院長四十肘,寬三十肘。四個角落院子的尺寸都是一樣,

23.其中周圍有一排房子,房子內有煮肉的地方。

24.他對我說:這都是煮肉的房子,殿內的僕役要在這裡煮民的祭物。

 

他對我說:「這都是煮肉的房子,殿內的僕役要在這裡煮民的祭物。」, 經文記載要在外院的四角的院子裡烹調祭牲,使民成聖。我們也要獻上自己,我們也可以成聖被神所悅納。 「民的祭物」,指獻祭者可以一同享用的「平安祭」(利三1)。 「平安祭」的祭只有脂油需要完全燒掉,胸和右腿留給祭司(利七30-34),剩下的部分由獻祭者和潔淨的人一起分享(利七15-21) ,表示人與神一起分享祭牲。因此,「平安祭」象徵神與百姓之間的平安與交通。

 

「神的榮耀」絕非在於獻祭的儀文中,以色列歷史中的獻祭是展望基督那完全和完美的祭。千禧年的獻祭是記念祂在各各他山上的工作。那些是以色列人的記念儀式,正如我們的聖餐一樣。救恩的「生命之道」(約壹一1),就是讓我們藉著祭壇「與父並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約壹一3),又藉著「平安祭」在日常生活中「彼此相交」(約壹一7),直到將來同赴神國的筵席(賽五十五2;路十四15;太二十六29)!以馬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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